价格评估报告书
项目名称:对被执行人类延辉名下的鲁AJ7182酷威牌小型轿车进行评估
委 托 方: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价格评估方:烟台天平价格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作业 日 期: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17日
报告书编号:烟平价估字[2018] 第JNTPJNSZ-41号
关于对“被执行人类延辉名下的鲁AJ7182酷威牌小型轿车进行评估”的报告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根据贵院(2018)年鲁0103委技鉴字第353号委托,结合委托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我司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方法,依法对被执行人类延辉名下的鲁AJ7182酷威牌小型轿车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综述如下:
一、 价格评估标的
1、车 牌 号 码:鲁AJ7182
2、品 牌 型 号:酷威3C4PDDFY
3、车 辆VIN码:3C4PDDFY8FT717569
4、发 动 机 号:FT717569
5、注 册 日 期:2015年10月22日
二、价格评估目的
确定标的车在评估基准日的车辆价值,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价格依据。
三、价格评估基准日
2018年12月13日
四、价格定义
价格评估报告所指价格是:评估标的在评估基准日,采用公开市场价值标准确定的客观合理的价格。
五、评估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山东省价格鉴证操作规范》;
3、《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4、其他有关价格评估的法律、法规、政策。
(二)委托方提供的资料
1、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鉴定委托书;
2、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评估方收集的资料
1、现场查勘资料;
2、市场调查材料。
六、价格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标的的特点,确定采用市场法进行价格评估。
七、价格评估过程
本机构接受委托后,成立了价格评估小组,制定了价格评估作业方案,并指派价格评估人员于2018年12月13日在委托方评估报告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共同前往标的所在地进行了现场查勘。现
场查勘发现标的车辆右后门玻璃破碎、右后门需钣金喷漆,因标的车停放时间过长车上油液需更换清理,维修费用在整车价值中给予扣除。事后,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按照价格评估的程序和原则,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市场调查,对鲁AJ7182车辆价值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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