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入伙退伙
第三节  有限合伙企业
 
五、有限合伙企业入伙和退伙的特殊规定
(一)入伙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二)退伙
1.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3)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4)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提示】与普通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相比,少了“个人丧失偿债能力”情形。
2.有限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3.继承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
4.退伙的法律后果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总结】合伙企业法中的3个“有限责任”
情形
表述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
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例题·2017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构成有限合伙人当然退伙情形的是(  )。
A.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被宣告破产
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被宣告失踪
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1)选项B: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故意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2)选项C: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当然退伙。(3)选项D: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并不当然退伙。
回顾与总结
六、合伙人性质转变
1.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转换后的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
(1)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提示】转换之前无限连带,转换之后看身份。
【例题1·2013年单选题】甲、乙、丙、丁设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同时丙转为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设立之初,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下列关于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乙承担无限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
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题2·2014年多选题】甲、乙分别为某有限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后甲变更为有限合伙人,乙变更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甲、乙对其合伙人性质互换前的企业债务承担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
A.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B.甲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C.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乙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的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选项CD: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节  合伙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一、合伙企业的解散
合伙企业的解散,是指各合伙人解除合伙协议,合伙企业终止活动。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2)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天;(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清算
(一)确定清算人
合伙企业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二)清算人职责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1)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
(3)清缴所欠税款;
(4)清理债权、债务;
(5)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6)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三)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普通合伙人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四)财产清偿及剩余财产分配
合伙企业财产清偿顺序如下:
1.清算费用
【提示】清算费用主要包括:(1)管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2)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3)清算过程中的其他费用。
2.职工工资
3.社会保险费用
4.法定补偿金
【提示】法定补偿资金,是指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所规定额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5.缴纳所欠税款
6.清偿债务
7.剩余财产分配
【提示】合作企业剩余财产分配,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例题1·2016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企业财产首先应当清偿或支付的是(  )。
A.所欠税款
B.所欠银行借款
C.所欠职工工资
D.清算费用
【答案】D
【解析】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其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合伙企业法》关于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的规定进行分配。
【例题2·2019年单选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合伙企业清算时,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当最先支付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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