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
湖北省气候炎热,夏季高温天气持续时间较长,为了保障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湖北省制定了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以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适当的防暑降温费用补贴。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是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发放对象范围。
防暑降温费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湖北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在岗职工,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
2. 发放对象,在岗职工指的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正常上班工作的员工。
二、发放标准。
1. 高温津贴,当气温达到35摄氏度及以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高温津贴。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
2. 防暑降温费,当气温达到37摄氏度及以上时,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防暑降温费。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天不低于30元。
三、发放时间。
1. 发放频次,防暑降温费应当按月发放,每月发放一次。
2. 发放期限,发放时间一般为每月的20日之前,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及时获得防暑降温费的补贴。
四、发放方式。
1. 工资发放,防暑降温费应当与职工的工资一同发放,纳入职工的正常工资福利待遇中。
2. 个人账户发放,单位可以选择将防暑降温费直接发放到职工的个人银行账户中,确保发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五、发放监督。
1. 监督机构,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加强对各单位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发放标准的执行。
2. 职工监督,职工可以通过单位工会、人力资源部门等渠道,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六、其他规定。
1. 职工权益,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少发防暑降温费,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 法律责任,对于违反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确保规定的执行。
以上就是湖北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职工在高温天气下能够得到应有的防暑降温费用补贴,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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