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从计提到下月上缴完整的会计分录?
增值税从计提到下月上缴完整的会计分录?
会计分录如下:
其他流动资产1.在月末计提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当月有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下月上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如果上月的已缴税金 ,上月交纳时 :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4、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扩展资料:
一、有关增值税计算公式:
1、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2、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
=销售额+销售额*17%
=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3、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4、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二、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 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 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列示;“应交税费”科目下的“未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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