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个县,建县2200多年,有“楚尾粤头”之称
省会简称湖南省,简称“湘”,地处中国中部、长江中游,因宋朝时划为荆湖南路而称湖南,省会长沙市;全省总面积21.18万平方公里,辖13个地级市、1个自治州,包括34个市辖区、16个县级市、65个县、7个自治县,全省常住人口6690.6万人。
蓝山县,隶属于湖南省永州市,位于湖南省南部边陲、南岭山脉中段北侧,有“楚尾粤头”之称,是湘西南通往广东沿海地区的重要门户。
蓝山县境,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地,汉高祖五年(前202年)置南平县,县治在今蓝山县土市乡土市村,隶属于桂阳郡,一直到隋朝大业年间。
隋朝大业三年(607年),南平县并入临武县。 唐朝咸亨二年(671年),析临武县,复置南平县,县治迁至今蓝山县塔峰镇城腹村;天宝元年(742年),以境内“山岭重叠,荟蔚苍萃,浮空如蓝”而更名为蓝山县,隶属桂阳郡。
此后,历唐、宋、元、明、清,蓝山县先后隶属于桂阳郡、桂阳监、桂阳路、郴州、桂阳府、桂阳州。
建国后,蓝山先后隶属于郴州专区、湘南行政公署、郴州专区、零陵专区、零陵地区、永州市。
蓝山县总面积1806平方公里,下辖8个镇、6个少数民族乡,2016年末全县户籍总人口42.2万人、常住人口34.3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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