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必须取得健康证明 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同时进行相关培训。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催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 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 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者 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 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六、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 “四勤”。即勤洗手、 剪指甲、 勤洗澡、 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 手饰、涂指甲油、不穿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 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七、对食品从业人员实行德、能、勤、纪综合考核,具优者赋予表 扬或者奖励;对综合考核成绩欠佳者进行批评教育使其改正;对不改者劝 其离岗或者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八、 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和健康管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
录。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每年至少
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暂时检查。新参加或者暂时参加工作的人 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 伤寒、 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 化 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 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2、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者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 卫生病症的,应即将
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 症或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 、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者换发食品流通
许可证,无食品流通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 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六、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 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
违法行为.
七、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八、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
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 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 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 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 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 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 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 ,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 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 综合检查、 设备管理、 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并用《餐 食品安全管理员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者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 ,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 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 , 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 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者部门自查 ,指导、催促、 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 1-2 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 全面现场检查, 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 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 提交上级部门按
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
费者意见.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目的:
为确保门店的食品安全,保证在食品的经营过程和控制中,降低食 品安全隐患,特制订此制度。
合用范围:
合用于门店所有食品的生产经营与控制。
要求:
1、理货科应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对所有食品做 好验收与记录工作。
3、营业部应严格执行“进、销、存”的相关规定,在进货环节配合收 货部严格执行 《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 ;在销售环节, 做好防虫防尘, 做好覆盖,禁止脱离冷链销售,并做好销售台账记录;在贮存环节,严 格执行《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4、对于现场制售的商品,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产 品的生产工艺,并规范食品添加剂得使用与贮存,精确填写食品添加剂 使用记录,并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置制度》 .
5、对于食品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 理制度》,每天对从业人员的健康证、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并规范。
6、门店食品安全管理员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对食
品经营过程中的相关规定和制度要严格检查并记录;进行风险评估,及 时向门店店长报告。
7、对于在食品经营过程中, 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行为, 门店食品安全
第一责任人-- 门店店长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规范制度与过程的控制。
食品经营用设备、设施清洁消毒维修管理制度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 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 、配备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 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 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 修和清洁。
3、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加工 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者空气幕,如木门下端 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 排气、 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 6mm 的防 鼠金属隔栅或者网罩; 距地面 2m 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 采取有效“除四害” 消杀措施。
4、配置方便使用的从业人员洗手设施, 附近设有相应清洗、消毒用品、 干手设施和洗手消毒方法标示。宜采用脚踏式、肘动式或者感应式等非手 动式开关或者可自动关闭的开关,并宜提供温水.
5、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 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 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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