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教学目的和要求】帮助学生认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并认清现阶段社会主义的性质、主要矛盾、根本任务和基本纲领。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更好地理解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教学重点和难点】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出的客观依据;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3、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一、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
〔一〕科学认识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
1、什么是“基本国情”?
在民主革命时期曾经说过:正确认识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基本根据。现在,我们同样可以说,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建设问题的基本依据。那么,我国的基本国情如何?
国情。一个国家的国情是复杂的、多方面的。它包括一个国家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地理、资源、民族、人口等状况。
基本国情。一国的基本国情,就是指该国的社会性质和它所处的社会发展阶段。
我国的现阶段基本国情。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就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国情。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的提出
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提出的过程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在198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正式提出的。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的思想前提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解除了左倾教条对人们思想的禁锢,使科学探索我国社会究竟处于什么样的发展阶段成为可能。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萌芽
1979年3月,在党的理论工作务须会议上指出:“要使中国实现现代化,至少有两个重要特点是必须注意的,一是人口多,底子薄;二是我们已经是社会主义,但还不成熟。”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概念的正式提出
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首次提出了“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在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二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并指出这个阶段的根本特征是“物质文明还不发达”。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
1987年10月,赵紫阳在中共十三大所作的《沿着有中国特的社会道路前进》的报告中,第
一次系统地展开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问题,初步形成了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这个理论明确指出了我国现阶段的社会性质;阐明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地位;论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明确了社会初级阶段的的主要矛盾和中心任务。
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形成的依据
1、理论依据——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有关思想的继承和发展
⑴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发展阶段的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社会发展三阶段论: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共产主义的低级阶段,即通常所说的发达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
⑵列宁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思想
1920年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5月间,列宁在《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又把整个共产主义社会明确地划分为三个阶段,即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高级阶段。
列宁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划分阶段的理论是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俄国国情相结合的产物,它发
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落后国家越过资本主义“卡夫丁峡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后,如何划分社会阶段的理论,为我们今天分析社会主义社会发展阶段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和理论基础。
2、历史依据——这是对国内外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总结
这些经验教训,使我们认识到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在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必须经历一个相当长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任何超越这个阶段,急于求成的观念都是错误的。
⑷我国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的得失
“十五年超英赶美”口号;
“跑步进入共产主义”口号
所有这些,使我国的国民经济出现了十分困难的局面。它使党中央和开始对上述错误进行反思。在党的八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必须划清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限。实现由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必须以一定的程度生产力发展为基础”,不能超越阶段。
1959年12月至1960年12月,为了更好地总结教训,开始阅读苏联的《政治经济学》
(教科书),他在谈体会时认为:
“社会主义这个阶段还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是比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后一个阶段可能比前一个阶段需要更长的时间。经过后一个阶段,到了物质产品、精神财富都极为丰富和人们共产主义的觉悟极大提高的时候,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了”。
但遗憾的是,由于的这些正确思想没有进行全面的理论论证,在实践上也没有贯彻这一思想,因而,最终没有对我国社会所处的阶段进行正确的定位,结果在不久的1962年9月召开的党的八届十中全会,否定了这些正确的认识,提出:“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这理论表明,对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阶段的认识,更为混乱了。
⑸对社会主义发展阶段认识不清(即超越阶段)的原因
A、国际原因:
朝鲜战争以后,美国强化了对社会主义国家的冷战。
在这种严峻的国际形势下,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正确地认识到:世界的发展将取决于两种对立的社会制度竞争的进程和结果。基于这种认识,为了尽快缩短与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发展的差距,免遭挨打甚至灭亡的危险,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人在1957年11月聚集苏联,召开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大会。会议制定了后来证明是严重脱离实际的“赶超战略”。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不可避免地受这一战略的影响。
B、国内原因:
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国当时的基本国情缺乏正确的认识。正如总结1958年到1960年的工作失误时说:“我们犯了这些错误的原因,是因为我们象从前的那些调查做少了”。
由于对我国当时的国情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使和党中央在决策上犯了错误,即对我国社会当时处于什么发展阶段,本应该从当时的社会发展状况出发,得出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阶段还处于起始阶段的应有结论。可惜,由于脱离我国的国情,对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过于乐观,使得我们得出了“左”的结论,即:既然我们能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把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改造成一个社会主义社会,那我们当然能够在相同甚至在更短的时间里,把社会主义改造为共产主义社会,从而提出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狂热口号。
正是这种对我国当时国情不清醒的认识,是我们犯超越历史发展阶段的主观错误的思想根源。
〔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本内容
1、什么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回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经历的起始阶段。从50年代的生产资料社会主义改造的基本完成到下世纪中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本实现,大约需上百年时间。
这一定义包含了二层意思:一是初级阶段的时间,大约100年。在十五大报告中重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并且进一步发挥,指出:“这样的历史阶段,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二是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即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含义及其特征:
第一、我国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
第二,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
党的十五大报告在此基础上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特征和历史任务作了更为完整的阐述:
1、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不发达状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史阶段。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很大比重,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国,逐步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包含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工业化国家的历史阶段。
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逐步转变为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历史阶段”。
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文盲和半文盲人口占很大比重、科技文化落后,逐步转变为科技文化比较发达的历史阶段。
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贫困人口占很大比重、人民生活水平比较低,逐步转百年为全体人民比较富裕的历史阶段”。
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由地区经济发展文化不平衡,通过有先有后的发展,逐步缩小差距的历史阶段”。
7、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完善比较成熟的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和其他方面体制的历史阶段”。
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广大人民众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强不息、锐意进取、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历史阶段”。
9、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缩小同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在社会主义基础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阶段”。
至此,可以清楚地看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个什么样的历史阶段。这个阶段如果只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或用其两方面的含义来表述,实在是太肤浅了。因为从以上九方面看,它有着极其深刻、极其具体、极其丰富的内容。党的十五大从多角度、全方位、多层次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历史任务,动态地指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特征和发展进程,这是在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基础上,对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基本经济制度的基本内涵:是指各种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在一定社会经济形成中所处的地位、所占的比重及其相互关系。经济制度与经济体制不同。经济体制是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体制是经济制度的具体表现形式,是改革的对象,有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而经济制度则具有相对稳定性,它一旦确立,就会在一定历史阶段长期存在不会改变。
那么,社会主义社会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了搞清这个问题,我们得先作一个简要的历史回顾。
1、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构想:总之,根据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设想,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将实行单一的公有制。
2、列宁、斯大林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认识的变化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即着手实践其“国家辛迪加”的构想,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即是其具体形式。但是,实践证明,这种单一的所有制结构不适合但是落后的俄国,于是,只好改行新经
济政策,实行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结构。
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实行的是坚决、彻底消灭私有制的政策,对富农还包括肉体上的消灭,在农村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都不允许存在,在工业方面则执行全面的国有化政策,于是,斯大林在苏联建立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包括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所有制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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