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机构服务质量115项明细
养老机构服务质量115项明细
养老院服务质量自查和检查表
机构养老机构名称:服务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院/敬老院
序号 检查内容
1 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的为不符合。请列明原因。查看证照。委托服务的,查看协议和提供方有效许可证。
2 提供餐饮服务的养老院,应当依法办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自主提供餐饮服务的,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为不符合。委托餐饮服务企业提供餐饮服务的,签订了协议,服务企业具备有效许可证,为符合。
3 如有内设医疗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内设医疗机构不具备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的为不符合。
4 负责人应参加相关培训,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参加养老服务专业培训为符合;参加其他
培训为部分符合;没有参加相关培训为不符合。查看证书。
5 养老护理员应接受岗前培训。持有国家职业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或所有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的为符合。敬老院:30%-60%养老护理员接受岗前培训的,为部分符合,61%-100%为符合。养老护理员占养老护理员总数的比例低于30%或60%养老护理员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合格,为部分符合。查看证书、相关记录。
6 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经体检取得健康合格证后上岗。如有,100%持证上岗为符合。如果由签约餐饮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则查看签约协议。如有,100%持证上岗为符合。如果由签约医疗机构提供服务,则查看签约协议。
7 在养老院内开展服务的医生、护士等依法需要持证上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与其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查看证照或(聘书),对照本人。
8 配备社会工作者、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养老机构:配备两类人员(专兼职)即为符合。敬老院:鼓励利用社会资源,外聘志愿者提供相应服务,有则符合。如果由签约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则查看签约协议。
9 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以人为本、爱老尊老孝老服务理念、相关政策法规及管理服务技能。
看记录,询问老年人和家属意见。
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和员工积极性,应该建立服务人员绩效考核和优秀员工奖励等激励制度。同时,养老机构应该对老年人进行入院评估,并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特点提供相应的服务。对于培训,应该每3-6个月开展一次,符合要求的培训记录应该达到2项及以上。对于入住老年人,应该签署入住合同,并办理入院手续,养老机构应该达到100%签合同或协议的标准。同时,应该建立负责接待和处理老年人投诉建议的专门部门、人员或电话,并建立老年人入院、出院制度,协助老年人及家属办理入出院手续。此外,应该建立老年人生活和健康档案,包括入住合同、入住人员及其家属(监护人)或代理人(机构)基本信息、老年人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并妥善保存。养老院服务费原则上按月度收取,价格变动应提前告知老年人,不得强制收费。同时,不得泄露老年人及监护人个人信息。对入住老年人应该定期开展评估,对初次入住的老年人开展短期试入住服务。定期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或考核,无虐老、欺老现象。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评估和至少每年开展1次服务质量满意度调查为符合标准。
要求养老院委托第三方服务时,应签订外包合同,如有此类情况,需查看合同,确保符合规定。
为积极推进养老院标准化建设,应对外公开养老院基本信息,包括地理位置、、服务时间等。同时,院内应公布服务管理信息,包括服务管理部门、人员资质、相关证照、服务项目等。养老院接受社会捐赠时应统一登记,按捐赠方意愿和相关规定使用受赠物资。老年人居室面积适宜,自理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应符合机构内部服务管理标准和操作规范。满足1-2项的为部分符合,满足3项及以上为符合。
在现场查看时,应注意房间床位数量不超过4张,失能老年人的房间床位不超过6张,老年人房间床位平均使用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并配备相应生活设施设备和物品。居室面积符合标准或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物品,二者满足其一为部分符合,二者全满足为符合。同时,应设置公共浴室、公共卫生间、接待室、餐厅等共同活动区,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和物品。满足3项为部分符合,4项及以上为符合。此外,应配备厨房、洗衣房、垃圾处理场所(存放点)等服务运营需要的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食品管理应符合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满足2项为部分符合,3项及以上为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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