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级养老机构申请条件:
机构养老a) 24小时内,养老护理员与重度失能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4,养老护理员与中度失能老年人比例不低于1:5;
b) 持有养老护理员初级及以上证书或者经培训达到初级养老护理员标准的人员比例不低于80%;
c) 院长、副院长应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
d) 每200名老年人(不足200名的按200名计算)至少配有1名专职医生、2名专职护士、1名专职及1名兼职社会工作者;
e) 护理服务部门负责人应具有医学或护理学或社会工作专业背景;
f) 老年人居室设独立卫生间占比不低于90%;
g) 机构入住率不低于60%;
h) 每半年至少开展1次老年人及相关第三方满意度测评并有提升改进措施;
i) 使用电子化信息管理系统;
j) 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出入院服务、生活照料服务、护理服务、膳食服务、清洁卫生服务、洗涤服务、文化娱乐服务、委托服务、通讯服务、交通服务、医疗服务、协助医疗服务、康复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居家、教育服务、安宁服务、社会参与服务、法律援助服务;
k) 内设医疗机构。
序号 | 评定内容 | 等级要求 | 分值占比 |
1 | 环境 | 10% | |
1.1 | 养老机构位置应选在交通方便、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使用方便的地段 | 一至五级 | |
1.2 | 公共区域有明显的公共信息图形标志,无障碍区域应有无障碍标识 | 一至五级 | |
1.3 | 无障碍设施满足服务需求 | 一至五级 | |
1.4 | 室内公共区域、老年人居室内温度、湿度适宜 | 一至五级 | |
1.5 | 室内光线充足,干净整洁 | 一至五级 | |
1.6 | 室内噪音达到GB 3096中0类标准(小于60分贝) | 一至五级 | |
1.7 | 室内空气质量应达到GB/T 18883-2002要求 | 一至五级 | |
2 | 设施设备 | 15% | |
2.1 | 居室内为老年人配置生活、照护所需要的设备 | 一至五级 | |
2.2 | 卫生间实现无障碍功能,地面经过防滑处理 | 一至五级 | |
2.3 | 洗浴区域配备洗浴设备,具备助浴空间 | 一至五级 | |
2.4 | 就餐空间人均面积满足就餐需求,就餐区域桌椅牢固稳定 | 一至五级 | |
2.5 | 公共厨房内设施应符合《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 非公共厨房有排烟、换气设施;采用外包膳食服务的机构应设有满足分餐需求的设施 | 一至五级 | |
2.6 | 有专门的洗涤区域,配备相应的消毒、洗涤、烘干设备 | 一至五级 | |
2.7 | 有专门的接待区域 | 一至五级 | |
2.8 | 有满足老年人休闲健身、娱乐等活动的室外活动场所,有符合老年人生理、心理特点的文化娱乐设施 | 一至五级 | |
2.9 | 有集中放置杂物的专门区域 | 一至五级 | |
2.10 | 有集中放置清洁物品的专门区域 | 一至五级 | |
2.11 | 有能满足车辆停放需求的停车位/区 | 一至五级 | |
2.12 | 二层或二层以上建筑有电梯或升降移动装置或坡道 | 一至五级 | |
2.13 | 有专门的评估区域,配备相应的评估设备 | 三至五级 | |
2.14 | 有专门的康复服务区域,配备专业的康复设备 | 四、五级 | |
2.15 | 有专门的心理咨询室(社会工作个案室),有满足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功能的设备 | 四、五级 | |
3 | 运营管理 | 15% | |
3.1 | 建立行政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管理制度、印章管理制度、会议管理制度、值班管理制度、出入院管理制度、咨询接待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接收和使用捐赠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 一至五级 | |
3.2 | 建立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核/奖惩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薪酬与福利管理制度、岗位说明、员工守则、志愿者管理制度 | 一至五级 | |
3.3 | 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财务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 一至五级 | |
3.4 | 建立后勤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库房物品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物资采购制度、维修管理制度、绿化及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 一至五级 | |
3.5 | 建立服务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自带药品管理制度、服务规范、外包服务管理制度 | 一至五级 | |
3.6 | 按照MZ/T 032的要求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防控及应急预案、食品安全制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餐饮卫生管理制度、图形符号及标志标识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一至五级 | |
3.7 | 建立评价与改进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自评与考核制度、服务投诉处理制度 | 一至五级 | |
4 | 服务质量 | 60% | |
4.1 | 提供出入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入院评估、入院手续办理、出院手续办理,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2 | 提供生活照料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老年人个人饮食、起居、清洁卫生、排泄、体位转移,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3 | 提供护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动态评估、老年常见病症护理,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4 | 提供膳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提供集体用餐和个人用餐服务,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5 | 提供清洁卫生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区域及老年人居室内的清洁,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6 | 提供洗涤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老年人衣物、被褥等织物的收集、清洗和消毒,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7 | 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化、体育、娱乐、节日及纪念日庆贺活动,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8 | 提供通讯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电话、网络等通信手段协助老年人联系相关第三方,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9 | 提供交通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或协助联系交通工具接送老年人,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一至五级 | |
4.10 | 提供委托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代读、代写书信、代领物品、代缴各种费用,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二至五级 | |
4.11 | 提供协助医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观察老年人日常生活情况变化、协助或指导老年人使用辅助器具、完成化验标本的收集送检、为老年人提供物品的清洁、消毒、协助老年人完成医疗护理辅助工作,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三至五级 | |
4.12 | 提供医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健康指导、预防保健、院内感染控制,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三至五级 | |
4.13 | 提供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适应、情绪疏导、心理支持、危机干预,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四、五级 | |
4.14 | 提供康复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功能评定、物理、作业,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四、五级 | |
4.15 | 提供居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帮助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就餐、环境卫生清洁、助浴,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四、五级 | |
4.16 | 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老年人普及法律知识、帮助老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五级 | |
4.17 | 提供教育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引导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教育活动、鼓励老年人自主学习、将课堂学习和各类文化活动相结合,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五级 | |
4.18 | 提供社会参与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引导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增进社会交往、传递知识与经验,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五级 | |
4.19 | 提供安宁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临终关怀、哀伤辅导和后事指导,制定并执行服务流程、操作规范 | 五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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