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
一、规划背景
机构养老"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明确"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加深,按照”人民城市建设"的要求,需要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提供支撑。根据《市养老服务条例》要求,结合上一轮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并落实《市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结合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总则
1.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市域范围。
2.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1-2025年,与本市养老服务发展"十四五"规划保持一致;远期至2035年,与全市总体规划期限保持一致。
3.规划对象
养老服务设施,主要是指由民政部门指导和推动建设、提供养老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根据《市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规定,养老服务设施类型主要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前者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后者主要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3.分区发展指引
根据各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状空间覆盖率与规模水平、规划常住人口、老年人口增长趋势等,分类别引导各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将各区的发展引导策略分为以下三类:
(1 )巩固优化类,针对现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已达到每千人40仃且设施覆盖率较高的区,重在巩固现有建设基础,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升服务水平,全面达到规划目标。
(2)布局完善类,针对现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已达到每千人40 nf、但覆盖率较低的区,重点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加快对未覆盖居住区的设施覆盖,逐步达到规划目标。
(3)全面发力类,针对现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尚未达到每千人40对、空间覆盖率较低的区,应统筹规划布局,通过新增养老空间供应、与新建居住区同步建设、对存量建筑资源的挖潜等方式,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工作,尽快改善设施不足的现状。
(六)规划实施保障
1.健全规划传导
建立动态更新的全市老年人口和养老服务设施现状及规划数据库。每年度发布市老年人口和老龄事业监测统计信息。结合每五年人口抽样调查和每十年的人口普查统计,以及老年人口的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变化情况,定期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动态修订本专项规划。
本专项规划经批准后,作为各区空间总体规划和区级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的上位依据。各区应结合规划实施评估情况,加快推进区级养老服务设
施布局专项规划编制工作,落实市级规划要求,并纳入市空间规划数据库统一管理。
2.鼓励医养结合
鼓励区级规划和空间规划编制中统筹考虑养老服务设施与医疗卫生设施的布局,将两者同址或者临近设置。支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设立医疗机构,鼓励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为医疗机构入驻提供场地和设施,方便老年人获取医疗服务。
支持各类医疗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通过签约等形式开展合作,开设绿通道,为老年人接受医疗服务提
供便利。鼓励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及照护支持服务,以及电子健康档案、一键救援等智慧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养老院+互联网医院",综合运用各类智能化手段,提升养老服务能级。
3.完善政策支撑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纳入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在符合规划、环保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将闲置的公益性用地优先调整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新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可以依法使用国有划拨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新建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以租赁、先租后让、出让等方式供应建设用地,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
研究养老服务设施容积率,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衔接控规技术准则,合理确定容积率。将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城市更新的重要内容,已建居住区的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划要求或者建设标准的,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应当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补充和完善。
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利用农村宅基地或闲置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镇有〃院"、片有"所"、村有"室"、组有〃点" 的设施网络。在农村"三块地"改革中积极探索乡村养老新模式。探索建立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以宅基地置换养老服务;开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鼓励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农民相对集中居住项目中,优先配置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注:为老年人提供居住的老年公寓等商业房地产项目和集合居住、生活照料、医疗照护等功能的养老社区,以及老年大学,无障碍步行道、户外座椅等为老年人提供的相关无障碍设施等,不作为本次规划的对象。)
4.规划依据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养老服务条例、市城市总体规划、市基本公共服务"十四五”规划、市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5.规划实施评估
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在总量上已满足《市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要求。截至2021年,现状养老床位总量为16.1万张,超过2021年规划目标值15.9万张;现状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总量为111.24万平方米,达到每千人44.73平方米,超过规划每千人40平方米的目标。但在结构上,机构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仍存在布局不均衡的问题,部分区的现状设施尚未达到规划要求。
三、主要内容
(一)规划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的全面领导, 充分发挥政府托底保障和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作用,构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的养老服务基本格局,巩固家庭养老的基础地位。引导社会广泛参与,充分激发市场和全社会的活力。
2.坚持服务均等、差异引导。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逐步实现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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