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养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政府引导、社会参与、依托社区、统筹发展、补齐短板、提质增效的工作原则,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政策措施、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培育养老产业规范发展、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提升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多层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政策扶持、设施建设、标准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需求导向,服务为先。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改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创新老年人照料服务方式,补齐短板,将养老服务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嵌入式、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探索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方式、方法及路径,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试点,弥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底子薄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基础养老信息数据缺失、服务队伍专业性不强、医养资源融合缓慢等短板问题,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医养融合良性发展、智慧养老更加便捷、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到2023年,城市和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标准化建设达到8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达到80%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同城同等待遇,努力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一、服务精准、便
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基础养老信息数据库”。
1、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成立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区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跟踪指导、检查评估、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实施。
2、创建“智慧养老社区”。加快互联网+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支持创建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实施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改革试点工作。
3、建立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对老年人进行评估等级分类,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养老“关爱地图”,通过养老基础信息数据库自动为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
(二)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1、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现有街道20个、社区200个,利
用2年时间实施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达标行动,打造15分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生活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特、统筹推进,在街道层面建设具备全托、日托、、对下指导等“重综合、强辐射”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0平方米,在社区层面建立“重特、强覆盖”的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50平方米。到2023年底,建成街道级居家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个,社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30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场所覆盖率达到60%;到2023年底,街道均建成一个具备综合功能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成社区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50个。
2、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延伸。探索在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敬老院现有资源,在设定的100张养护床位的基础上,开设可容纳30名老年人的日托照料中心,推进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融合发展,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照料、娱乐等服务。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
1、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农村地区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城乡低保、失独、空巢、高龄等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
2、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覆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
失独、空巢、留守等各类特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界定政府与家庭之间的责任,清单之内项目以政府支出为主,清单之外项目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
3、开展农村贫困老年人关爱服务。将养老服务托底保障与精准扶贫政策对接,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依托敬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娱乐、棋类、老年教育等活动场所,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格局。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鼓励各类优质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扶持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社会养老服务机构。
2、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
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新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部由社会力量承接运营管理。
3、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探索医养结合康复疗养模式,支持医养结合机构设置老年病门诊、康复理疗等老年慢病专科,充分发挥中医康复疗养的特优势,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护理养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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