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养老机构
行政管理制度
(模板)
一、会议制度
1、为有效促进院内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
部门例会、全体员工大会、业务工作会议、安全工作会议等,进一步落实管理制度,总结经验,部署和落实相关工作;
2、对院内重要管理事项,包括但不仅限于管理制度及流程、组织
机构调整、人事任免等决定、工作措施、重大活动等进行讨论、决策;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就近期重要工作事项进行汇报,讨论工作中
难点、疑点、瓶颈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以促进问题的处理解决;
4、院领导就重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下达相关决定事项;
5、会后形成《会议纪要》并发至每个与会人员,督促会议决定的
贯彻和落实;
6、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中汇报、沟通、协调、讨论、决策中涉及
需保密的内容负有保密责任。
二、行政查房制度
1、由院领导带领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国定长假(指春节、劳
动节、国庆节)放假前,进行行政查房工作;
2、行政查房主要检查医务工作区、护理工作区、食堂工作区及物
机构养老业部分管区域内设施设备情况,杜绝安全隐患的发生,需实地检查各区域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3、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并存档记录。
三、行政总值班制度
1、由院级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
公时间的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时间为节假日及行政管理人员下班后至次日上班前。
2、全面处置值班期间内所发生的事宜。如遇突发紧急、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相关领导后再予办理。
3、负责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夜间巡视不得少于二次。
4、交班前写好值班记录并将值班期间发生的事宜向有关人员交代
清楚。
5、因故不能值班须事前请假并需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四、业务质量管理制度
1、养老院必须把业务质量管理列为全院工作的重点,建立院、部
门二级质量管理组织,落实专人负责质量管理工作。
2、院、部门二级质量管理组织应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业务
质量监控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业务医疗质量管理目标、计划
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3、对全体员工进行业务质量管理教育,提高质量意识,树立“质量
第一”观念,积极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4、加强全面业务质量管理,定期检测,分析各项质量指标,针对
问题,提出对策,改进工作。
5、建立、健全登记、统计制度,定期通报质量管理情况。
6、业务质量的检查结果应与各业务工作人员评优、个人评奖相结
合,并作为员工奖惩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
五、差错登记报告制度
1、全院员工应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严
格执行,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各业务部门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凡在接待、诊疗、护理等
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诊断、、护理等方面的差错时,应由本人或部门管理人员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补救措施等情况。
3、严重的差错发生后,应保护现场。在组织处置的同时第一时间
内报告有关领导,不得隐瞒。
4、部门应将差错的详细情况逐级上报,24小时内向上级主管部门
汇报。
5、发生差错后,部门应进行讨论,落实整改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六、捐赠物品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捐赠管理,促进养老院事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捐赠,是指境内外个人或组织(以下均称捐赠人)
自愿向养老院捐赠财物的行为。
3、捐赠遵循自愿原则,数额不限。
4、养老院接受捐赠的内容包括:
(1)捐建(助)医疗设施,捐献、捐建纪念性、标志性实物等;
(2)捐资设立基金;
(3)捐助专项事业发展;
(4)捐赠图书资料以及用于教学、科研的仪器设备等;
(5)对本养老院事业发展有益的其它捐赠。
5、办公室代表养老院接受捐赠人的捐赠。捐赠人可以与养老院就
捐赠财物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养老院接受捐赠货币和物品后,应当向捐赠人出具有效凭证,并单独设立账户,将捐赠财物登记造册。院务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捐款进行管理,审核上年度捐款收支情况,讨论决定本年度捐款用途,并将有关情况在网上公布。
6、捐赠人可以以下方式捐赠:
(1)由养老院提供捐赠登记表(可从养老院网站下载),将捐款和登记表汇总到院办,也可到养老院直接捐赠。
(2)通过邮局捐款时请工整书写姓名、联系地址、电话。
(3)组织大数额捐款可通过银行划拨至养老院账号。
7、养老院将根据捐赠人的意愿对捐赠财物进行使用。确需改变捐
赠物的性质和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同意。捐赠人有权了解
其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并提出建议。
8、养老院协助办理捐赠财物的相关手续。涉及财物的捐赠,
由养老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助办理财物入境手续。
9、养老院将定期对捐赠财物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向捐赠人通
报受赠财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10、对捐赠人捐资设立的基金,受赠人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和
管理制度,按照捐赠人意愿和基金用途,严格管理和使用,并
定期向捐赠人报送资金结存情况。捐赠人有权对基金的使用过
程进行监督并提出异议。
11、在征得捐赠人同意的情况下,养老院将以下列方式致谢:
(1)在养老院网站上发布捐赠人名单、资助项目及捐赠数额;
对突出贡献者,将宣传其事迹,并写入院史。
(2)对做出特殊贡献的捐赠单位或个人,养老院将授予适当的荣誉称号;根据情况或者个人意愿,可将捐建的有关实验
室、阅览室、院内景点、道路等以捐建人的单位名称或个
人姓名命名;可设立以捐赠人名称或姓名命名的奖励基金;
对捐赠者颁发证书、纪念品,或者刻碑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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