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_百度文 ...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济南市人民政府
章丘美食【公布日期】2010.10.28
【字 号】济政发[2010]36号
【施行日期】2010.10.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济政发〔2010〕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十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
  为深入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充分发挥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服务业跨越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鲁政发〔2010〕80号)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实施意见》(济发〔2010〕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政策。
  一、放宽市场准入
  (一)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凡国家法律法规未明令禁入的服务业领域,全部向外资、社会资本开放,并实行内外资、内外地企业同等待遇。各类投资者可采用独资、合资、合作、合伙等方式,从事服务业经营。放宽服务业企业出资最低限额,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业企业出资一律由企业投资人自行认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允许公司注册资本分期缴付,首次出资额不低于20%,其余2年内缴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未作规定的服务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律不予执行。除有特殊规定外,服务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出具的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和核准经营范围手续。
  (二)放宽投资领域。支持民营资本进入电信、铁路、民航、公路运输以及公用事业领域,支持民营资本投资教育、科研、卫生、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服务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支持其扩大对金融机构的持股比例,探索发展私募股权基金。
  二、加强财税、价格政策支持
  (三)加大服务业资金投入。2010-2012年,市级财政筹集3亿元以上资金,充分发挥引导
作用,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实际需要,不断扩大对本县(市)区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对列入国家、省、市各级服务业引导资金扶持的重点项目,给予必要的配套资金扶持。积极通过银行和政府基金联合贷款,加大对服务业重点领域的资金支持。
  (四)强化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在现代物流、会展、旅游、金融、科技、医疗卫生、文化、服务外包、创业投资、社区服务、家政服务、商贸餐饮、老字号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等领域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定期将税收优惠政策汇总并通过市级媒体公布,指导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用好、用足相关优惠政策。
  (五)加强价格政策支持。严格落实服务业与工业用水、电、气、热同价政策。进一步完善峰谷用电管理办法,降低服务业企业用电成本。加强对服务业价格的跟踪监测,密切关注资源性产品价格变动对重要服务价格的影响,为价格调控提供科学及时的决策参考。加大价格政策宣传和价格信息发布力度,广泛宣传促进服务业发展的价格法规政策,增强服务企业的价格自律和依法维权意识。
  (六)加强服务业收费管理。定期向社会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凡未列入国家、
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项目(含各类保证金)一律取消。对服务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凡是收费标准有上、下限幅度规定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惩罚性收费除外),一律按下限额度收取。我市集资、贷款建设的收费路桥(合同期内的除外),严格执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济发〔2007〕12号)的相关规定,自收回投资之日起终止收费。
  (七)建立政府采购服务产品制度。有条件的部门可以逐步将会务组织、节庆活动、培训教育、统计分析、咨询论证、规划编制、法规起草等服务项目外包给行业协会或服务企业。研究制定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或企业服务的具体措施意见,对行业协会或企业受相关部门委托开展的业务活动或提供的服务,由委托部门按照市场经济规则进行购买。
  (八)加强对中小服务业企业的支持。积极建立中小服务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通过贴息、补助或奖励等方式,对贷款银行给予风险补偿。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下发免税名单的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者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自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进一步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对个人新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
的小额担保贷款的最高额度提高到300万元。加大小额担保贷款资金投入,增加担保基金规模,建立完善小额担保贷款担保基金的风险补偿机制和小额担保贷款的有效奖励和补偿机制,加快推进县(市)区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全面开展,为中小服务业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
  三、支持重点载体建设
  (九)加强重大项目建设。每年确定一批服务业重大项目,予以重点扶持。对重点服务业园区中的建设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纳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给予用地和资金扶持。重点服务业园区内金融、文化创意、商务服务、服务外包、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的新建重大项目用地,且建成后不分割出售产权的按以下原则供地:属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4类经营性用地的,参照土地熟化成本,结合市场价格,综合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属于工业用地的,按照工业用地政策实施。对投资额较大(原则上5亿元以上)、吸纳就业能力强、地方税收贡献大的重点服务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研究支持。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效率,缩短项目开工前各环节手续办理时间。每年安排部分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作为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策划一批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完善项目前期工作,推动项目加快落地实施。
  (十)加强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建设。2010-2012年,市财政将省返还的上交省级营业税增幅超过15%部分,全额返还有关县(市)区,重点用于支持区域服务业发展。充分发挥历下、市中、槐荫、天桥、长清、历城等省级重点服务业城区的支撑作用,依托城市化进程和西部新城、东部新区及小清河滨河新区三大新区建设,在抓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同时,将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服务产业作为下一步工作的重中之重,实现服务业聚集与城市化发展有机融合。章丘市要依托产业发展和城镇化进程,适度提高服务业比重,建设全省重要的重点服务业城区。2011-2015年,省级重点服务业城区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年均要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规划部门要在高水平规划市政基础设施的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信息、商贸、物流、金融、文化、旅游、商务、会展等产业的布局,强化城市作为现代服务业主要发展载体的功能属性,科学引导产业的有效集聚和合理布局。加强30个重点服务业园区规划建设,促进产业向重点园区集聚。对重点服务业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