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 怎么制作图片
∙【公布日期】2010.08.19
∙【字 号】湘政办发[2010]48号
∙【施行日期】2010.08.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月份英文12个
∙【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
正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意见
(湘政办发[2010]48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长株潭城市“两型社会”建设,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优化长株潭区域内(以下简称区域内)房地产资源配置,改善人居状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推进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市场准人标准
(一)区域内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长沙、株洲、湘潭三市 (以下简称三市)辖区内跨地区取得土地使用权从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的开发建设以及棚户区改造,工商登记、土地供应等享受同城待遇。
(二)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跨地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当依法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申请项目核准或备案,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理资质验证登记,向税务部门办理税务登记,向工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向统计部门报送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
(三)区域内具有物业服务资质的企业,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三市辖区内跨地区承接物业服务项目,并按相关规定收取物业服务费。跨地区承接物业服务的企业要按有关规定向项目所在地物价、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区域内具有土地中介、房产中介(含评估、经纪、咨询)资质的企业,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后,可在三市辖区内跨地区承接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以及房地产经纪类业务。
二、统一市场监管模式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当依据《湖南省长株潭城市区域规划条例》,制定长株潭区域协调统一的国土规划、城乡规划和房地产发展规划,制定区域一体、城乡一体房地产用地供应计划,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招待费 (六)三市各级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等部门对跨地区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应当依法办理供地、规划选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城市房屋拆迁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手续。
母亲节几月几号 (七)以出让方式提供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
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国土资源部门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供地。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向规划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不得擅自改变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棉花事件 (八)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三市各级国土资源、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统计、物价等部门要建立有利于三市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协查、处理、通报制度。对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证书的行政处罚,由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请资质证书颁发机关决定处理。其他行政处罚,由相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
三、统一产权登记体系
(九)三市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联合国土资源、规划、房产、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统一联合验收。
(十)三市各级国土资源、房产部门要加强土地、房产权属登记工作。对新建项目,房地产
开发企业应当持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等材料向房产部门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权利人应当分别向房产和国土资源部门申请办理房产、土地权属的相关登记。
(十一)房地产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与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地上有建筑物的,到房产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地上无建筑物的,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十二)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三市土地、房屋登记程序和要件。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应当统一三市土地、房屋登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省物价局应当统一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三市各级土地、房产管理部门要积极做好企业跨地区经营项目的权属登记工作。
和平发展道路 四、统一市场诚信体系
(十三)建立三市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信用信息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企业跨地区经营业绩和信用状况应当由企业注册地主管部门纳入企业资质评定和信用档案。三市相关部门应建立信用信息交流制度,做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十四)建立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制度。三市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统计部门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率先开展信用信息的采集、核实、评价工作。
(十五)推进房地产市场信息公开。三市各级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房产、国税、地税、统计部门应协调合作,建立土地、房地产基础信息平台,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准确提供土地供应、商品房交易和二手房买卖等信息,增强房地产市场透明度,引导理性投资和消费。
五、营造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良好氛围
(十六)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物价局应当进一步规范区域内的土地供应、建设项目收费,简化办事程序,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
(十七)三市税务部门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的税收政策,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地税局要积极开展房地产市场的税收问题研究,充分发挥税收政策对住房消费和房地产投资开发的调节作用,引导合理投资和消费,促进长株潭房地产行业转变发展方式,支持发展绿低碳社区。
(十八)金融机构在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落实相应风险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对长株潭区域内的异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可给予贷款支持,并向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银监分局备案。
(十九)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支持区域内住房消费。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区域内异地购房,可在购房地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建立缴存人缴存、贷款信息查询平台和贷款资金同行拆借机制,完善三市房产抵押担保协同机制,为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异地购房贷款创造条件。
(二十)三市要营造促进长株潭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舆论氛围,结合长株潭城市“两型社会”建设,加强宣传报道和典型推介。
(二十一)三市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一体化的领导,抓好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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