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7篇)
  宿舍是住宿的地方,包括寝室、卫生间、洗浴间、阳台等。宿舍住的人数不同,有单人间,双人间,多人间等,以下是小编准备的最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范文,欢迎借鉴参考。
宿舍管理规定  最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篇1)
  目的:为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舒适的休息环境,根据公司宿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员工入住
  1. 本公司员工可根据各自情况选择是否在公司宿舍居住,公司有权审核员工是否适合住宿公司宿舍和管理公司宿舍。
  2. 但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需要进入宿舍的一律在企管部进行登记。
  3. 有传染病或有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一经发现要立即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4. 住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安排的房间和床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私自更换床位、房间。凡是住宿公司宿舍的员工,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若有违反者,公司将视情况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最高可取消入住资格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所有住宿员工因事退房或离职时,到企管部办理取消住宿手续,并交清钥匙、用具等交接手续。在正式离职之日起的2天内在企管部或宿舍长人员的陪同下搬离宿舍。
  6. 每晚门卫22:00准时锁公司大门。22:00后非重大理由(出差、重病等)不得出入,如有需要出入的人员必须在警卫室的《外出人员登记表》登记,并由门卫签字批准后将大门锁好。
  二、宿舍规定
  1. 严禁在休息时间22:00-06:00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等,影响他人休息,晚上22:30前所有宿舍必须关灯。
  2. 严禁自行改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电制。自觉节约用电,注意用电安全,除手机充电器之外,未经公司许可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热管、电炉、电饭煲、电壶、电暖器等其它家用电器。凡发现宿舍存放有以上等高耗器具的,均视为正在使用处理,除没收器具外,并予以。
  3. 严禁拉帮结派、挑衅、起哄闹事。
  4. 严禁私藏公共物品,贮存有毒、易燃、易爆、凶器、武器及其它违禁物品。
  5. 严禁赌博、酗酒、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
  7. 严禁无故摆弄和自行移动消防器材。
  8. 严禁翻弄他人的行李及衣物等,违者视为偷窃行为。
  9. 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必须将灯管、门窗关好。
  10. 严禁饲养任何动物。
  三、卫生值日
  1. 公司宿舍实行宿舍长负责制,宿舍长由住宿舍的员工推举并报公司同意后产生,宿舍长负责安排宿舍卫生值日表,监督卫生值日员工作,检查房间设施, 申报日常维修, 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安排入职人员床位, 清点离职人员物品,组织宿舍定期卫生大扫除等。
  2. 宿舍全体人员按照宿舍长安排的值日表轮流充当卫生值日员,卫生值日员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整齐划一。
  3. 公司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宿舍安全、卫生等方面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卫生死角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处理完毕。对检查中连续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全体,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四、物品管理
  1. 宿舍配备的设施物品,由宿舍长进行监管。入住后由公司指派专人进行清点后与宿舍长进行确认,确认文档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宿舍张贴一份。
  2. 宿舍内非私物品由宿舍长负责保管,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
  3. 宿舍内非私设施,非自然损坏的由责任人照价赔偿,不能明确责任归属的由宿舍内人员平摊赔偿费用,自然损坏及时报公司维修。
  4. 宿舍内非私设施,未经宿舍长批准,不准私自搬离宿舍,否则从工资中作价扣出。
  5. 宿舍内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自觉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禁止在地面、墙壁、阳台上乱贴、乱挂、乱涂、乱画,禁止私自凿洞、打钉、拉线等。
  6. 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三日内须搬离宿舍,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由宿舍长组织相关人员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汇报公司,予以结算工资。
  五、除原价赔偿外,违反以上任何一项规定50-500元/人次。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20__-3-1起执行,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监管,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和补充完善。
  最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篇2)
  由于冬季来临,天气寒冷,用电量增加,诱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电气火灾的多发期,为了加强职工宿舍安全用电管理,确保员工宿舍用电安全,彻底消除电气安全隐患,同时提倡员工节约用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高度重视安全用电管理,明确各宿舍安全用电负责人,不能留下安全隐患,凡造成安全问题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责任。
  第二条员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用电意识,自觉做到安全用电,防止因用电不当引起触电或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各工区专职安全员要定期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各种用电设备、电器元件、照明线路的安装、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规范和电业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对宿舍供电线路,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对线路老化,安装不良,绝缘降低及漏电等问题及部件必须及时整改,更换。
  第六条宿舍内严禁使用碘钨灯,热得快,电磁炉、小太阳、电热油汀、电炉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和电热毯等危险性较大的电器,一旦发现坚决没收。第一次给予告,张贴通告,第二次发现将处以50~500元的。
  第七条严禁在床上拉电线、放置移动式插座及使用台灯或其他用电设备,严禁多个插座互接,移动式插座必须放到安全的地方,不准
  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
  第八条宿舍发生用电线路故障应及时报告工区相关负责人,并安排电工进行更换或维修。
  第九条不得擅自拆除、迁移、自增宿舍内的供电线路及设施,严禁破坏宿舍的供电槽和供电电缆。
  第十条做到人离关灯、关电源,各种用电设备完毕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长时间通电。
  第十一条所有宿舍成员都应该高度重视用电安全,宿舍成员之间应相互监督和提醒。
  第十二条以上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请各位员工相互监督,共同遵守。若有违反,将予以处罚。
  最新员工宿舍管理制度规定(精选篇3)
  一、目的
  为加强宿舍日常管理,维护宿舍整洁与卫生,规范员工住宿条件及行为,保障住宿人员人身及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三、职责
  1、人事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执行、监督、完善。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住宿的安排、分配、管理。
  3、宿舍长全面负责本宿舍卫生、安全、纪律等方面的日常管理。
  四、住宿标准
  1、公司宿舍按员工职位级别划分为普通员工、主管、经理、高管四类级别标准,具体标准见下表:
  2、公司宿舍房租费、物业管理费、供热费、有线电视费由公司承担;公司不承担宿舍的水电费(由宿舍成员均摊)、电话费、网络费、宿舍设施非正常损坏产生的费用。
  3、原则上要求所有非天津本地的员工都要入住公司宿舍,特殊情况如需外宿的,必须提前一个月填写《员工外宿申请表》(见附件1)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分管行政的副总经理批准后,可按级别标准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4、公司聘用天津本地的员工不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5、因个人违规被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不能享受公司住宿补贴。
  五、住宿规定
  1、每个宿舍设宿舍长一名,由该宿舍内部成员投票产生,公司补贴宿舍长每人每月100元。
  2、宿舍长负责制定本宿舍的《宿舍卫生轮值表》,宿舍成员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管理,按《宿舍卫生轮值表》安排,自觉打扫宿舍卫生。
  3、注意个人卫生,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衣服、床单、被套等私人用品要经常换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员工起床后,自觉把床上和宿舍内的私人物品整理好。
  5、员工个人贵重物品如钱包、手机、电脑、银行卡等要妥善保管好,不得随意乱摆放。
  6、爱护公物,不得有故意破坏行为,对丢失或非正常损坏公司财物的,要按价赔偿。
  7、不准在宿舍地面、墙壁、门窗、床架上乱贴乱画,不准高空抛物。
  8、保持卫生间清洁,定期清洗便池,便后必须冲水。
  9、节约用水用电,注意用电安全,不准私自乱接拉电线及违规用电。
  10、宿舍内不准大声喧哗、追逐取闹,晚上22点过后不可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11、宿舍内不准赌博、打架、斗殴,不准有伤风化等违法行为。
  12、宿舍内严禁私藏刀具、、毒等违法物品,一旦发现,公司将按国家法律法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3、如遇外出,晚上不回宿舍过夜的,必须在当晚22点之前通知宿舍长,并说明去向,由宿舍长进行登记。对未按规定通知宿舍长而又在外发生人身财产损失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4、最后离开宿舍的员工应检查确认关好水电开关、窗户,锁好门后方可离开,睡觉前必
须对宿舍大门进行反锁。
  15、宿舍公共设施出现故障,由宿舍长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维修申请,如属人为故意破坏的,一经查实,维修费用由损坏者承担。
  16、公司宿舍原则上不准留宿外来人员,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必须得到公司领导批准方可。
  17、遵守社会公德及宿舍小区管理规定,与邻舍和睦相处。
  18、违反上述规定的,人事行政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通报、警告、、取消入住宿舍资格的处理。
  六、宿舍卫生安全检查、评比
  1、每月底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本部门人员及所有宿舍长对宿舍进行检查,并依据《宿舍安全卫生检查表》(见附件2)项目对检查进行评分。
  2、人事行政部于检查后第二天对检查评比结果予以公布,以示嘉勉和改善。对检查评分不
合格的,则取消该宿舍长当月补贴100元。
  3、参加宿舍检查的人员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检查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假公济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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