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中有生僻字,会怎样
作者:
来源:《新传奇》2019年第4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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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公安落户的规定,孩子落户时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还可以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这一辈姓。落户的时候,不会限制姓名有几个字。但起名要符合公序良俗,不能随意追求个性。
据媒体近日报道,浙江严女士的女儿出生在下雨天,因为希望她像小雨点儿一样美好,名字的最后一个字就用了寓意美好的“頔”(dí)字。“这个“頔”字,公安网里面有简体的,但拼音打出来的都是繁体的。因此,女儿除了户口本、身份证、护照这些是简体的,其余都是繁体的,无法通用。比如说去银行开卡,只能用拼音代替;去火车站取票,自动窗口也取不了,只能到人工窗口。
前段时间,女儿获得了学校研究生保送资格,当学校准备把她的资料报到“学信网”推荐时,发现更大的问题来了。女儿名字最后一个字怎么都输不进去,报不了名。这下,严女士急了,她担心名字给女儿今后继续求学、就业带来更多麻烦,她现在觉得很对不起女儿。
关于起名的话题,因此再度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一线户籍民警对此有话说。
银行求助户籍警,只因生僻字打不出来
“谷警官你好,我是某某银行的,一个客户来开卡,他名字中有一个生僻字,身份证上能打出来,我们这边不行……”今年9月份,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户政服务大厅内电话响起,户籍民警谷静接起电话后,对方讲述了事情概况。
名字常用字 “就是‘飞龙在天’的那个字,上边一个龙,下边一个天……”电话里,银行窗口的工作人员语气十分着急,询问民警是怎么将这个字输入到系统里的。
原来,就在前几天,一名在济南某高校就读的大学生,将户口从外地迁入了济南,并办理了身份证。这名学生的其他信息都很寻常,只不过名字有些特别。他的名字里面有一个生僻字“龑”,这个字的读音是yǎn 。由于这个字太少见,所以印象比较深刻。民警在电脑里输入这个字的时候,还特地询问这个字的读音是什么。
随后,谷静建议银行工作人员安装一个指定的字库软件,升级后便可在系统里输入这个字。一层窗户纸戳破了,这个打不出生僻字的问题得以解决。
生僻字因为特别,所以很容易让别人念不准。在户籍大厅办理户口迁入的时候,民警曾询问这个小伙子,为何不改一个常用字。小伙子表示,这个字是家人起的,坚持不改名。
为了房产证一致,八旬老人改名字
不过,也有人因为名字中的生僻字,在现实生活中遭遇各种碰壁后,到派出所主动更改名字。就在前不久,济南历城公安分局洪家楼派出所户籍大厅来了一个80多岁的老大爷,要给自己改名字的。
洪家楼派出所户籍民警李佳贞回忆,老人主动要求改名字,是因为他房产证上的名字,跟早年办理的户口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因为户口簿和身份证办理日期比较早,老人的名字里有一个繁体字——“韻”,这个字跟了他一辈子。在办理房产证时,身为房屋产权的所有权人,老人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一个简体字“韵”。由于老人年事已高,他担心户口簿、身份证的名字与房产证的名字不一致,会引发一些麻烦,于是决定来到派出所改名。
根据规定,名字里有生僻字的可以改名,于是民警按照老人的要求将繁体字改为简体字,并在户口簿的相关页面上写上“曾用名‘某某韻’”。
超出规范汉字将无法落户
“現在各种稀奇古怪的生僻字,想在新生儿落户时出现是不行的了。”谷静说,因为现在落户必须依据国务院公布的规范字,也就是2013年6月5日,国务院以国发〔2013〕23号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超出规范字表上的任何字,都无法落户。此前起名时的各种生僻字,都存在于年龄稍大点儿的市民身上。
给孩子落户起名时,怎样能避免高频词汇,还不违反规范字的要求呢?在济南,市民通过济南公安户政的官方“济南阳光户政”,便可以与户政部门利用互动,轻松在线查询。其中,通过“便民服务”板块的新生儿取名指引模块,市民可以查到名字在济南现有人口信息库中的重名率,以及是否符合国务院规范字的要求,从而为新生儿落户起名提供参考,少跑冤枉路。
按照公安落户的规定,孩子落户时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还可以随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这一辈姓。而且,起名也要符合公序良俗,不能随意追求个性。“落户的时候,不会限制姓名有几个字,虽然一般是三个字,但是两个字、四个字、五个字也并没有禁止。”谷静说。
值得关注的是,2009年,济南市民吕某给女儿起了一个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的诗意名字——“北雁云依”。在办理户口登记时,当地燕山派出所认为,姓名“北雁云依”不符合办理户口登记条件,拒绝登记。为此,2009年12月17日,吕某以被监护人“北雁云依”的名义向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此前该案系首例姓名权行政诉讼案。诉讼过程中,吕某与公安机关各执一词,最后因法律适用问题,历下法院裁定终止审理,决定送交“有权机关”(有权机关是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有权查询、冻结、扣划单位或个人在金融机构存款的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军事机关及行使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作出解释或者确认。
“北雁云依”诉济南市公安局历下区分局燕山派出所公安行政登记案被中止5年后,于2015年4月24日在山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北雁云依”要求办理户口登记的诉讼请求。(《齐鲁晚报》2019.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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