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烤箱怎么烤红薯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3.07.02
【字 号】京旅发[2013]195号
【施行日期】2013.07.02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公司
正文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京旅发〔2013〕195号)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旅游局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市旅游委决定从2013年7月初至12月底,在全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为确保工作实效,市旅游委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3〕11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京政办法〔2013〕31号)精神,制订了《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现发给你们,望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工作实际,精心筹划,周密部署,认真组织实施。
  联系人:陈学友 徐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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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 话:85157148 85157252  传 真:65158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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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北京进出最新消息2013年7月2日
  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为确保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效,市旅游委根据《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旅办发〔2013〕115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京政办法〔2013〕31号)要求,特制定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如下:新婚祝福语简短 创意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市旅游行业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委赵广朝委员任组长,各区县旅游委(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区县旅游委(局)主管领导为成员,安全
(行管)科科长为联络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负责督导协调、指导检查工作,王军处长任办公室主任。霸气网游名字
  二、总体原则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旅游安全生产隐患,堵塞旅游安全监管漏洞,强化旅游安全生产措施;紧紧把握制定方案、动员部署、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总结经验、建立长效等重点工作环节。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旅游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检查内容
  (一)各区县、各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旅游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的情况;旅游安全生产监管和指导职责落实情况;旅游安全工作建章立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和宣传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二)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经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旅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适时修订完善及演练;是否按要求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相应安全保障能力的旅游辅助人;是否租用取得旅游包车证的旅游车辆以及是否审核旅游包车运营资质、驾驶员资格和车辆安全状况等;是否按规定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对游客尽到安全提示、安全防范、紧急救助等安全保障义务;是否按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
  (三)星级饭店、A级景区等是否按照《北京市旅游业安全标准化规范》、《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进行对照检查,或按照旅游业国家标准评定的旅游经营者是否达到相关标准中的旅游安全内容要求。
  (四)深化年度重点执法检查。按照“整合力量、统筹实施”的总体思路,以重点监管时段和重点监管任务为核心,认真完成好全市旅游行业年度重点执法计划内容,确保重点执法效果。
  (五)大力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首都旅游行业发展要求,严厉打击重点行业和重点地区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全面规范安全生产秩序,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
  (六)加大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力度。继续摸清全市旅游行业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基本情况并建立基础台账,严格检查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行为,依法查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依法查处在地下室、高层建筑内违规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行为。
  (七)认真排查地下空间安全隐患。依据《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和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和相关法规,重点整治未经批准擅自使用,未按照规定备案和改变备案用途,擅自改变规划用途或批准用途,擅自改变主体结构、平面布局或拆除设施设备的地下空间,杜绝违法违规使用地下空间行为,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地下空间规划设计用途和法律、法规规定的使用功能。
  (八)结合旅游行业“打基础、除隐患、创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治理。重点排查宾馆饭店、社会旅馆、民俗村(户)、农家乐
和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存储地,认真检查是否依法通过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总平面布置、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区分、安全疏散等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室内装修材料室外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等。
  (九)加大特种设备专项检查力度。以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在用电梯为重点内容,全面开展旅游行业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十)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旅游经营行为。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
  各区县旅游委(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要结合实际迅速动员部署,周密制定工作方案,确保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全面启动。同时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营造有利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企业自查及检查实施阶段(7月初至9月底)
  各旅游企业要全面开展自查,深入细致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做到全覆盖、全方位,不留死角。
  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在旅游企业自查的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层层组织开展督查、抽查行动,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督查总结阶段(10月1日至12月底)
  各区县和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督导检查活动。认真总结,全面分析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明确监管重点,落实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市旅游委督查组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安全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各级领导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的重要载体,是继安全生产月活动后一次全国性、全行业的隐患排查专项行动,各级领导要从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各区县、各单位要成立旅游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确定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大检查的组织保障工作。同时发挥联动机制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要督促旅游企业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立即行动起来,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积极采取措施将本通知方案迅速落实到基层和企业,督促旅游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区县、各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切实做到全方位,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应该整改的要迅速整改,应该停工的要立刻停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要严格执法,敢于执法,忠实履行职责,确保大检查取得实效。
  (三)搞好结合,发动众。各区县、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平安创建”等活动,将安全大检查工作贯彻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要充分发挥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同时对安全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予以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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