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融资的多元建议
房企融资的多元建议
作者:熊思思
来源:《中国房地产·市场版》2014年第02
        一、存在的问题
        在宏观调控一直持续的情况下,我国房地产企业为了应对政策影响,获得新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尝试了多种融资创新模式。随着资本市场的深入发展,直接融资已经是房地产行业融资的大势所趋。但就目前而言,房地产业多渠道多元化融资模式的建立还存在诸多问题。
        (一)法律法规不健全,影响融资渠道拓展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有关房地产金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仍未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体系,缺乏相互一致性与协调性,操作困难,直接影响房地产融资渠道的正常开展。如房地产投资基金被业内人士认为是较好的直接融资方式,房地产证券化的概念也被大多数业内人士接受,但是最关键的法律条件处于真空状态,使金融创新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
        (二)债权融资为主,债权融资比例高,形成高负债经营截至2012年末,房地产企业的
平均资产负债率已达到75.2%,房地产企业总负债为2.6万亿元,总资产为3.5万亿元,总负债较去年年底增加5013亿元,资产负债率已达近十年的数值高峰。
        根据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数据,电子行业负债率均值为45.21%,化工行业负债率为32.12%,采掘业负债率为30.60%,交通运输业36.23%,传播文化业负债率为42.51%。可见,房地产业的负债率要显著高于其他行业。除了股市融资之外,房地产上市公司主要通过银行贷款来满足其资金需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房地产公司的负债率。房地产开发企业高负债率使得企业经营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角度来分析,随着企业负债增加,企业在享受税收利益的同时其破产成本也会上升,企业的最优资本结构是企业负债的税收利益与破产成本之间权衡的结果。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良莠不齐,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开发贷款门槛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条日趋紧张,一旦资金链条断裂,风险的发生就会给房地产企业带来更多隐患。
        (三)较高的融资成本,会加重房地产企业的融资负担近年来国家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金融政策,房地产筹资成本不断增大。目前房地产信托的收益率一般在8%10%之间,加上渠道费用占比34个百分点,大型开发商的信托融资成本在12%15%左右,小型
开发商的则一般在18%左右,有的甚至高达20%以上。有的开发商为了维持资金链的连续不断,甚至使用高于资本利润率的资金,房地产经营非常艰难,许多公司无奈选择被兼并。
        (四)受宏观金融政策环境影响,房地产企业融资金融创新力度不够在国外房地产融资方式非常丰富,不仅有常见的股票、债券、信托方式,还有基金、期权等金融衍生品融资方式。对比来看,国内的房地产融资产品可供选择的并不多,还需要市场更多的金融创新,使房地产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资金来源渠道。
        二、对策与建议
        (一)加快完善房地产金融立法,为房地产融资提供安全的法律保障房地产金融立法从两方面入手:一是修改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如《证券法》、《担保法》、《保险法》等不适应房地产金融发展与创新的地方;二是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我国房地产基金的法律法规滞后,房地产投资基金的法律地位还没有完全确立,主要体现在迄今为止,我国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正式承认房地产投资基金(包括私募房地产基金、特定投向基金等)应当建立规范的法律条文如《房地产基金法》及涉及全行业全社会的信用立法等。我国的金融服务市场、房地产市场发育尚不完善,还存在诸多法律空白,房地产融资的多样化发展更需要法律
的支持与保护,因此加强房地产金融业的法制建设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房地产利润(二)房地产企业自身要确保财务稳健,降低经营风险和负债风险面对资金和库存的双重压力,强调销售和现金回款显得尤为重要。中国的债券市场不发达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债券融资水平很低。通过发行房地产公司债券可使房地产企业融资结构得以完善,并能使信贷政策对房地产融资的影响得以降低,降低对信贷融资的依赖。同时,发行公司债替代银行贷款,也能够降低财务成本,从而降低房地产企业过高的负债率。
        (三)培养优秀的专业人才,建设专业化金融服务人才队伍随着直接融资的不断发展,房地产金融市场需要更多的专业化人才。加快、加强人才培养显得尤为重要。促进房地产融资渠道的多元化,需要尽快建立起一支既精通业务、又了解房地产市场、熟悉业务运作的专门管理人才队伍。一个专业的房地产融资运营机构或专业人员通常有较强的房地产项目操作能力,对市场的嗅觉灵敏,能在恰当的时点对恰当的项目进行恰当的投资;同时这种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也是证券市场上的分析家。同时,还需要积极促进律师、会计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等服务型人才的队伍建设。
        (四)大力发展和完善资本市场的融资体系,发展以市场型金融为主,政策性金融为辅
的房地产融资模式房地产企业的融资与金融市场体系的完善有很大的关系。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完备的房地产金融体系是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共同构建的。房地产金融一级市场是指围绕房地产开发、流通以及消费整个环节进行筹融资所产生的资金初始交易市场,包括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信贷、房地产企业证券、债券、信托、基金等筹融资活动;房地产金融二级市场是建立在一级市场之上,对一级市场中的产品进行再次交易流通的市场,主要指房地产抵押信贷资产证券化(Mortgage-backedsecuritiesMBS)。
        发达国家成熟的资本市场能为企业融资提供各种便捷而适宜的渠道,而中国房地产金融起步比较晚,目前仍处于初级阶段。首先应当健全一个完善成熟的房地产金融体系一级市场,加强对风险的防范,规范信用体系。同时,促进二级市场的蓬勃发展,加快培育壮大机构投资者,在强化社会监管的前提下逐步取消投资主体的资格限制,建立多元化的投资队伍引导社会理性投资,促进房地产资产证券化的繁荣发展。
        (五)拓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多方式组合融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全面拓展融资渠道,积极寻求多元化的融资方式。发行房地产信托、引入私募房地产投资基金、保险资金、谋求IPO和再融资,发行债券,海外融资与海外资金合作等。仅单靠某一种方式是很难获得全部
资金需求的,因此房地产企业在选择融资方式时可适时组合多种融资方式。在多方式组合融资过程中,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根据开发计划,合理预测现金流需求,同时客观评价自身条件,合理控制成本,实现融资方式在规模、成本、时间各方面因素的最优匹配,从而实现企业利润效益最大化。
        作者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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