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地址确认书
令狐采学
案号 | ||||
案由 | ||||
告知 事项 |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 | |||
送达 地址 及方式 | 指定签收人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确认送达地址 | ||||
是否接受 电子送达 | □是 □否 | |||
□手机号码: | ||||
□传真号码: | ||||
□地址: | ||||
手机号码 | 邮编 | |||
其他 | ||||
受送 达人 确认 |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 送达人 | |||
收到后请于一周内填妥寄回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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