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投是什么意思
妥投邮政所用的一种语句
“妥投是邮政所用的一种语句。指邮政局投递部门根据寄件人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合法代收人按照规定手续将邮件投交无误为妥投。适用于EMS。”
EMS的“妥投”是什么意思?
邮政方面用语,意思就是包裹已经送到,收件人并签收。
妥投的意思就是已经妥善投到收寄人手里。大家可以与收寄人联系一下看看是否收到。如果大家是寄到单位的,也有可能是单位收发室接受了。
妥投 妥善投递的缩写 也就是邮件已经被收件人签收
邮局的义务已经完毕
送达人妥投就是邮政专用的所谓专业的敷衍语句~何谓妥投,就是应付上面表示送达,然后不给用户送货物的意思~一般EMS习惯用妥投
真正意义:
所谓妥投只是EMS的说法,其实并不一定是妥善投到收寄人手里。许多邮件是在收发室被签收的,EMS并没有把包裹交到收件人手中就提前自行结束了义务。这样引起的损失,只能我们收件人自己承担了。
退回妥投是否可视为有效送达
实践中,文件的送达结果往往直接影响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如法院向当事人送达程序文件等文书、债权人向债务人寄送《催款函》、债权人向债务人寄送《债权转让告知书》、合同一方向另一方寄送《律师函》表明欲解除合同等,前述文件资料是否送达成功,将直接影响庭审程序的开展、通知或催告是否产生法律后果甚至将影响当事人重要权利是否丧失(如涉及诉讼时效时)。
在诸多送达结果中,“妥投”毫无疑问是最理想的,但实际送达过程中有不少快递被“退回妥投”。“退回妥投”是什么意思,能否产生有效送达的效果?本文将通过梳理相关规定及各地相关案例总结裁判规则。
二、 退回妥投的含义
退回妥投是指,邮件已经退回到收寄局,投递人员妥投给寄件人或者原收寄局签收。
三、 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寄件人是法院或仲裁委,遇到邮件被退回的情况,实践中有明确的规则指引,法院或仲裁委可根据退件原因作出相应认定,具体规定如下:
1.《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
第七条规定,因当事人提供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导致民事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直接送达的,民事诉讼文书留在该地址之日为送达之日;邮寄送达的,文书被退回之日为送达之日。
第八条规定,当事人拒绝确认送达地址或以拒绝应诉、拒接电话、避而不见送达人员、搬离原住所等躲避、规避送达,人民法院不能或无法要求其确认送达地址的,可以分别以下列情形处理:(一)当事人在诉讼所涉及的合同、往来函件中对送达地址有明确约定的,以约定的
地址为送达地址;(二)没有约定的,以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交的书面材料中载明的自己的地址为送达地址;(三)没有约定、当事人也未提交书面材料或者书面材料中未载明地址的,以一年内进行其他诉讼、仲裁案件中提供的地址为送达地址;(四)无以上情形的,以当事人一年内进行民事活动时经常使用的地址为送达地址。
人民法院按照上述地址进行送达的,可以同时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受送达人。
第九条规定,依第八条规定仍不能确认送达地址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的住所或者在经常居住地登记的住址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其他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2.《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十一条规定,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
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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