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al S y st e m A nd Soci et y ■—蜀圄匿鍪i型婴巫!f叁墨I』圭塾垒证券监管下中小投资者保护问题的研究
费晶晶
摘要本文指出为了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应建立完善健全的监管制度,将监管目标回归于保护中小投资者
上,并修订相应法律,加强证券监管,强化完整真实的信息披露,规范证券交易行为。
关键词证券监管投资者监管目标
中图分类号:D920.5文献标识ti-马:A文章编号:1009.0592(201o)12.146.叭
一、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现状追尾责任
我国的证券市场是以中小投资者为主体的市场。以沪市为例,截至2008年7月31日,中国沪市股票投资者共开设6329.06万个投资账户,其中中小投资者占6298.3399万户,而机构投资者仅30.7125万户。这些中小投资者的资金大多来源于其多年的积累储蓄,如果这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其投入的资金血本无归的情况将大量出现。市场大规模融资加之数千亿元的大小非解禁,使市场供求严重失衡,进一步加剧了股市下跌。资金在股市的大进大出,引起股市震荡,突出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巨大利益刺激下的不实信息披露,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犯罪活动依然层出不穷。而证券监管的无力使得我国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不能得到保障,处于危险境地。
二、从证券监管层面上分析中小投资者利益受侵害的原因
和彩印基础包是什么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的原因有几个方面,如监管制度的缺失,中小投资者本身的原因等。在这里,我们从证券监管层面来深入分析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的原因。
(一)法律监管目标偏重发展
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原因之一是证券监管机构监管目标多重冲突。证券监管行为的有效性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监管目标,我国证券监管的具体目标可归纳为:克服证券市场失灵,保护市场参与者尤其是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三公”原则,促进证券市场功能的发挥,保证证券市场的稳定、有序和高效率。证券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但从监管实践。来看,保护投资者利益并没有真正成为监管工作的核心。
(二)监管法律不完善
我国现行法律缺少一套对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机制。《公司法》和《证券法》是保护投资者利益主要的两部法律。新《证券法》虽然规定了投资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制度,规定虚假陈述、内幕交易、
蛩操纵市场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却没有具体规定关于中小投资者追究不法行为人民事赔偿责任的司法程序和措施。端午节休息几天
(三)信息披露不完整
我国由于对信息不实披露的监督成本高昂,监管机制匾乏,处罚机制无力,导致信息披露不充分,内幕信息盛行,使得庄家与中小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造成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证监会对上市公司违反信息、披露法规的处罚方式,主要有警告和两种。监督机构处罚力度低又使得上市公司有强烈的虚假信息披露动机,信息不实披露便成为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要途径。
三、完善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证券监管制度
在证券市场参与各中,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基础和支柱,
作者简介:费晶晶,海南大学法学院2008级经济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146保护投资者利益是证券市场监管的核心任务。因而,为了建立一个健康的有秩序的证券市场,有力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我国应完善证券监管制度。矮个子穿衣搭配图片
(一)证券监管目标回归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
核实把证券监管目标回归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上必须在法律上做出明确的监管目标的规定。另外,监管机关应该做出相应的思想观念的改变。证券监管机构应尽快放下为“国企脱困”服务的旧理念,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作为监管的主要目标和最终目标,通过提高监管部门的公信力来推动证券市场的生机和活力。通过监管机关的监管使得中小投资者能够平等地获得信息。同时监管机关严格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建立一个公平而有秩序的证券市场,做到真正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目前我国证券监管机关对保护投资者利益的重要性已有明确的认识,中国证监会还强调“保护投资者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如何将这个观念贯彻于实际行为之中,还需要不断完善。
(二)完善相关的法律
完善相关的法律,特别是《证券法》和《公司法》是非常必要的。法律应对中小投资者受到侵害的关于证券诉讼和民事损害赔偿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一套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诉讼机制。另外,处罚力度非常低导致中小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的频率高,因而要加大查处侵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违法违规案件的力度,真正做出执法必严的前提是法律上做出明确规定。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加强侵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处罚力度。对于侵害中小投资者的不法分子,不仅要追究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而且要真正落实到追究刑事责任,发挥法律的威慑力。
(三)强化完整真实的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的完整、真实、及时是投资者做出正确投资决策的基本前提。建立科学的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J u强市场的透明度,坚定中小投资者的信息,对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有重大的意义。信息的正确完整和机会的公平均等对于弱势地位的中小投资者来说是非常重要和关键的,同时信息披露机制的建立可以最大限度减少虚假陈述和内幕信息交易等行为,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和操纵交易获取不当利益、破坏证券市场的公开、公正性的行为,有助于减少监管成本,有助于规范证券市场活动,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证券市场,真正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参考文献:
【I】张育军.投资者保护法研究.人民}H版社.2007.
【2】田丽芳.多元利益导向的证券监管制度与投资省的保护.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6年.
【3】阳慧,基于法与金融学理论的投资者保护及证券监管效率研究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张卫平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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