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侦手段中音乐的运用
法学院刘阳 0824110201 :136****4627摘要:音乐涉及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不同的人对音乐的鉴赏水平不同,利用不同的音乐我们可以识人,利用不同的音乐我们可以与人交流,音乐使人施礼,音乐使人明智,学会做人才能做好学问。本文主要结合我所学的法学,将音乐运用到刑事侦查中解决存在的问题,仅属于本人个人观点不存在学理争议。本文主要从不同的人对音乐的不同鉴赏水平、人的不同心境对音乐的反应不同、如何运用音乐探究犯罪者心理三方面进行论述。
犯罪电影推荐关键词:刑事侦查、音乐压迫、犯罪心理、社会效果
音乐是一门高雅艺术,曾经看过国家爱乐乐团的校园演出视频,指挥说:“交响乐是高雅艺术,要由高雅的人在高雅的地方演奏给高雅的人听。”觉得这句话很有道理。不同体的人对不同的音乐的欣赏水平是不一样的,很少有拉小提琴的大师喜欢《爱情买卖》,很少有小贩喜欢《kiss the rain》。不同体的人有着不同的喜好,有着不同的归属感,同样有着不同的性格,不同性格的人对音乐的喜好自然有不同的口味。
一、不同人对音乐的不同欣赏水平
(一)不同职业的人对音乐的认可不同。
通过查询和网上问卷调查我们发现,一般白领都喜欢欣赏交响乐,轻音乐,乐器、声乐等艺术品位较高的
音乐,我们不得不说这是有个人的经济水平决定和影响的,处于白领的经济水平的人的喜好自然会有趋同性,具有了较高的收入水平,具备了欣赏高雅音乐的门槛所以可以形成对高雅音乐的欣赏水平,二对高雅音乐形成了固定的欣赏情趣之后自然很难去欣赏通俗或者平民式的音乐,这是由其自身的经济水平决定的,所以不同经济阶层的人对音乐的喜好是不同的,影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却是错综、相互联系的。
(二)不同年龄的人对音乐的认可是不同的。
对于年轻人来说,他们可以接受重金属打击乐,认为有一种动感,激情。对于老年人来说,即时是流行音乐对他们来说也不是什么“好调调”,有的老人甚至之认可京剧、评剧、黄梅戏等戏曲。因此,不同年龄的人对音乐的选择是不同的。
(三)不同性格体对音乐的选择不同。
经过我们的小范围的问卷调查,我们发现,不同性格的人对于音乐的选择是不同的。我们将性格分为内向稳重型和外向活泼型,发现这两种性格的人随音乐的选择是有很大差别的甚至截然不同。
外向活泼的人喜欢活泼有动感的流行音乐,稳重内向的人喜欢钢琴曲以及轻音乐。活泼的人喜欢hip-hop,内敛的人喜欢《梁祝》、《卡农》。这是我对周边的法学院同学进行问卷调查的结果。(问卷附论文后)
因此,根据不同的音乐鉴赏水平可以在刑事侦查中辨认犯罪分子的年龄、职业、性格,这也有助于了解犯罪分子的作案动机,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
二、人的不同心境对音乐的反应不同
(一)人在高兴时对音乐的选择显然与悲伤时的选择是不同的。
话说“人逢喜事精神爽”,自然在一个人高兴时对于欢快的音乐是有认同感的。比如,到春节时大家都沉浸在过年的喜庆氛围中,《金蛇狂舞》也变收到大家的欢迎。而当一个人处在丧失亲人的悲痛心境中时,任何欢快的音乐都成了嘈杂难为听的噪声。
(二)愤怒的人和心平气和的人在不同的时候对音乐的需求是不同的。
好比一个人正值怒发冲冠之际,与人争得面红耳赤,一曲忧伤的、淡淡的歌可能抚平他愤怒的心,而一曲命运交响曲可能激发一场激烈的争斗。
所以,不同的心境对音乐的选择和需求是不同的,在刑事侦查中应得到利用。
三、如何运用音乐探究犯罪者心理。
犯罪者的心理活动直接关系到作案动机,作案手段,案件经过、事实,对社会的危害性等问题。因此查明犯罪这的心理活动对于刑事侦查活动至关重要,在平常的刑事审讯中,往往依靠犯罪嫌疑人的个人口供来判断案件的发生经过,二犯罪嫌疑人是否有隐瞒犯罪情节、淡化犯罪恶意的情况刑侦人员不得而知,这就给犯罪的定罪量刑带来了很大的风险,因此由于证据的不充足导致了犯罪分子不能得到应有的惩罚甚至逍遥法外,给社会和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害。因此,利用科学的手段查明犯罪心理是在刑事侦查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以上论述了音乐与性格、音乐与心境、音乐与职业、音乐与年龄以及音乐对人的反作用的关系,从这些方面进行研究,我们可以在刑事侦查中加以运用,这有利于口供的准确性,
对查明案件具有重要的价值。
(一)运用犯罪嫌疑人对音乐的选择初步判断其身份的真实性。
在审讯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不是犯罪人,为了防止案件中主体认定不实导致错案,可以先明确其身份。在刑事侦查中会出现一定概率的主体认识错误,即将无罪之人误认为有罪之人进行审讯,比如赵作海案件。这时应当利用不同人的音乐鉴赏水平进行甄别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确定犯罪主体的真实身份,避免冤案的发生。
具体运用:使其处于不同中音乐环境中,运用测谎技术进行甄别,可以初步判断其对音乐的喜好是否符合其身份、年龄、职业。这样可以一定程度避免主体的错误认定,避免先入为主的主观侦查手段的弊端,
一定程度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二)利用压迫性音乐创造严肃的审讯环境,加之刑侦人员的刑侦技术摧毁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使其认罪和坦白作案具体情况。这种手段目前还没有运用,纯属本人的一点见解。
我认为,在刑事侦查活动中,对犯罪分子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使之心理防线崩溃是查清案件事实的最有效手段,尤其在多人、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中。曾听说过手段老练的刑侦人员只利用一句话就可以是犯罪分子交代全部案件事实,但这只是刑事侦查中的极少数案例,要想真正的使犯罪分子主动交代案件事实只能对其心理形成压迫,而不能进行刑讯逼供。目前我国刑讯逼供现象还存在,这主要是刑事侦查手段不能够满足案件侦破需要的结果。因此,好的刑侦手段不仅可以使案件的审理更加轻松,而且带来更好的社会评价,对于犯罪分子的改过自新也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1、利用音乐创造不同的审讯环境。
利用音乐的特点,创造不同的审讯环境。对于负隅顽抗的犯罪分子,属于困兽之斗,应当适当的进行心理压迫,这样就应当使用紧迫的音乐创造急促的、紧张的环境,可以使犯罪分子的心理压力加大,达到收获口供的效果。
2、对于一些已有悔改之心的犯罪分子,他们拒不交代只是有所顾虑。举一个典故,四面楚歌。就是一
个很好的以乐感人的案例。因此我们可以利用这个自古已有案例,运用到现实审讯活动中,使用感人的催人泪下的音乐创造使人感动
的环境是犯罪分子触景生情,对其进行教育感化,达到和谐审讯的目的。
综上所述,我认为音乐涉及了人生活的各个方面,利用因果关系的普遍性我们可以利用音乐来辅助刑事侦查,可以产生很好的社会效果,如避免刑讯逼供、教育犯罪分子、避免冤假错案。就像刘建刚老师所讲的一样,做人是一种艺术,音乐是一种艺术,利用音乐我们可以看清一个人,一个人就像一首歌,有的高雅,有的平凡,有的辉煌,有的沉稳。
参考书目:
《侦查学》杨正鸣著中国方正出版社2007年版
《侦查学实验教程》陆新淮、冯金文著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
《犯罪学原理》赵翔,刘贵萍著中国言实出版社2009年版
《审讯语言学》吴克利著中国检察出版社2009 版
本文章中观点部分纯属原创,如有异议请与本人交流。
调查问卷
本调查研究课题为:音乐与性格的关系
调查范围:广西大学在校大学生
调查方式:问卷
调查人数:30人
问题:
1、对于老师留的作业,时间充裕的你会选择:………………………………()
A、当天完成
B、交作业前一天完成
2、对于突如其来的任务你会:…………………………………………………()
A、做好能够当前做好的。
B、说明当前自己的困难,留足充裕时间再来完成。
3、当有人与你争论一个观点时,你会:…………………………………………()
A、打断对方,申明自己观点,压倒对方的理论争取气势上的优势。
B、等对方陈述完,同意对方与自己一致的观点,再表明自己的不同观点。
4、以下哪些情况你能够认可:……………………………………………………()
A、在安静的教室里看书时有人在窗外大声讲话。
B、有人在自习室讨论问题。
5、在一个只能让自己容下身的黑屋子里你会觉得:…………………………()
A、寂寞孤单
B、恐惧不安
C、冷静
6、走在秋天落叶金黄的小路上你会想到:………………………………………()
A、自古逢秋悲寂寥
B、我言秋日胜春朝
7、你喜欢在阳关明媚的日子里:………………………………………………()
A、去郊游、去运动
B、去草坪上读读书
8、、在雨天你喜欢什么样的乐曲?………………………………………………()
A、轻缓的,舒畅的,轻音乐
B、轻快的,有动感的,通俗音乐
C、激情的,激烈的,金属打击乐
9、听到重金属打击乐你会觉得:………………………………………………()
A、想跳舞
B、噪杂难以入耳、烦躁
10、你对自己的评价:------------------------------------------------------------------------ (如:我是一个喜静的人,喜欢在一个角落听听轻音乐,读读书;我是一个喜动人,喜欢听着舞曲在众人面前炫舞姿)
以上问题,请认真作答,谢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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