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中出现的不同官位,朝珠与珠质的不同,具体什么等级,什么佩带呢...
清朝中出现的不同官位,朝珠与珠质的不同,具体什么等级,什么佩带呢?
清朝中出现的不同官位,朝珠与珠质的不同,具体什么等级,什么佩带呢?
1、朝珠的质料多用东珠(珍珠)、翡翠、玛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蜡、水晶、青金石、玉、绿松石、碧玺、伽楠香、芙蓉石等宝石琢制,以明黄、金黄及石青等诸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
2、皇帝朝珠,用东珠一百有八,佛头、记念、背云、大小坠杂饰,各惟其宜,大典礼御之。惟祀天以青金石为饰,祀地珠用蜜珀,朝日用珊瑚,夕月用绿松石,杂饰惟宜。绦皆明黄。
皇子、亲王、亲王世子、郡王朝珠不得用东珠,余随所用,绦皆金黄。
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朝珠不得用东珠,朝珠绦用石青。
民公、侯、伯朝珠,珊瑚青金绿松蜜珀随所用,杂饰惟宜。绦用石青
镇国将军、辅国将军、子、男、文一品、武一品、文二品、武二品、文三品、武三品、文四品、武四品、文五品朝珠,珊瑚青金绿松蜜珀随所用,杂饰惟宜。绦用石青。
关于不同官衔的朝珠的材质
1.清代朝服上佩带的珠串。状如念珠,计一百零八颗。珠用东珠(珍珠)、珊瑚、翡翠、琥珀、蜜蜡等制作,以明黄、金黄及石青等诸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朝官,凡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军机处、侍卫、礼部、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所属官,以及五品官命妇以上,才得挂用。根据官品大小和地位高低,用珠和绦都有区别。其中东珠和明黄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参阅《清文献通考.王礼十七、十八》、《清会典.礼部四.仪制清吏司》。
朝珠是清朝礼服的一种佩挂物,挂在颈项垂于胸前。朝珠共108颗,每27颗间穿入一粒大珠,大珠共四颗,称分珠,
朝珠 据说象征著四季,而朝珠的质料也不尽相同。由于清朝皇帝笃信佛教,凡皇帝、后妃、文官五品及武官四品以上,另外侍卫和京官等,均可佩挂朝珠,并且可作为皇帝所赏赐的物品。
朝珠两旁共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另一边两串,名为“纪念”;戴法男女有别,两串在左一串在右为男,两串在右一串在左为女。另外有一串珠垂于背,称背云.
朝珠由108颗珠子贯穿而成,挂于颈上,垂在胸前。朝珠的质料有东珠、翡翠、玛瑙、蓝晶石、珊瑚等。每盘朝珠有四个大珠,垂在胸前的叫“佛头”,在背后还有一个下垂的“背云”,在朝珠两侧,有三串小珠,左二右一,各10粒,名为“记捻”。按清《会典》规定,自皇帝、后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配挂朝珠,朝珠虽然是装饰品,但一般官员和百姓不能随意佩带。对于佩带何种质地的朝珠,也有严格的区分和等级规定,从官员胸前所佩带朝珠质地的好坏,可以看出官员的品级高低来.
清朝黑朝珠是什么级别官员佩戴?
朝珠通常由身子、佛头、背云、纪念、大坠、坠角六部分组成, 是从佛教的“念珠”衍化而来。每串朝珠的珠数都严格规定为108颗,据称佛教将108作为佛的象征。朝珠每隔27颗珠子夹入一颗“佛头”加以间
隔,使其在泽上与朝珠形成强烈、鲜明的对比。“佛头”共有4颗,泽和大小一致,直径比朝珠大一倍左右,将108颗朝珠四分,也称之为“分珠”,据说是寓意四季。朝珠顶部的那颗佛头上,连缀一塔形“佛头塔”,其穿孔的方式为倒置的“T”字形,即把朝珠的两头各从对穿的孔的一头穿进,然后都从中间上部的孔中穿出,合二为一。佛头塔的顶端用阔丝带系缀有一块
宝石大坠子,大坠上端还垂有一块宝石,称之为“背云”。 葫芦状佛头塔的两侧又有三串小珠串,每串10粒,珠串的末端各有用银丝珐琅裹着宝石的小坠角,称为“纪念
清代皇后穿朝服时,要身挂三盘朝珠,中挂东珠朝珠,两侧为珊瑚朝珠;穿吉服时则挂
一盘,珠宝杂饰随意。而皇贵妃、贵妃、妃等人身穿朝服时,中间佩戴一盘蜜蜡或琥珀朝珠,左右斜挎肩挂两盘朝珠;嫔以下乃至贝勒夫人、辅国公夫人、乡君等人,身穿朝服中间佩戴一盘珊瑚朝珠,另两盘为蜜蜡或琥珀朝珠;民公夫人、五品命妇身穿朝服时所挂的三盘朝珠,则在青金石、绿松石、蜜蜡、琥珀、珊瑚中随心选用,无严格定制。
清代的朝珠多用东珠(珍珠)、翡翠、玛瑙、琥珀、珊瑚、象牙、蜜蜡、水晶、沉香、
青金石、玉、绿松石、宝石、碧玺、伽楠香、桃核、芙蓉石等世间珍物琢制,以明黄、金黄及石青等诸绦为饰,由项上垂挂于胸前。朝珠的材质珍稀高贵,一般都以光素的形态出现,着意表现它的材质,以显其气质非凡。清代朝珠的绦用丝线编织,颜等级分明:明黄绦只有皇帝、皇后和皇太后才能使用;全绿和金黄绦是王爷所用;武四品、文五品及县、郡官为石青。
按清《会典》规定,自皇帝、后妃到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皆可配挂朝珠,朝珠虽然是装饰品,但一般官员和百姓不能随意佩带。对于佩带何种质地的朝珠,也有严格的区分和等级规定,从官员胸前所佩带朝珠质地的好坏,可以看出官员的品级高低来.
皇帝朝珠用东珠,祀天以青金石为饰,祀地用蜜珀珠,朝日用珊瑚珠,夕月用绿松石珠,均明黄绦。
皇后、皇太后朝服朝珠三盘、东珠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盘,均明黄绦。
皇贵妃、贵妃、妃朝服朝珠三盘、蜜珀一、珊瑚二,吉服朝珠一盘,明黄绦。
清朝官阶嫔朝服朝珠三盘、珊瑚一、蜜珀二,吉服朝珠一盘,金黄绦。
皇子、亲王、亲王世子、郡王,朝珠不得用东珠,余随所用,金黄绦。
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朝珠,不得用东珠,余随所用,石青绦。
民公、侯、伯、子、男朝珠,珊瑚、青金石、绿松石、蜜珀随所用,石青绦。
皇子福晋朝服朝珠三盘,珊瑚一、蜜珀二,吉服朝珠一盘,金黄绦。亲王福晋、世子福晋、郡王福晋均同。贝勒夫人、贝子夫人、镇国公夫人、辅国公夫人石青绦。
民公、侯、伯夫人朝服朝珠三盘,吉服朝珠一盘,珊瑚、青金石、蜜珀、绿松石随所用,石青绦。
品官文五品、武四品以上,命妇五品以上,及京堂翰詹、科道、侍卫均可用朝珠,以杂宝及诸香为之。礼部主事,太常寺博士、典簿、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鸣赞,光禄寺署正、署丞、典簿,国子监监丞、博士、助教、学正、学录,在庙坛执事及殿廷侍仪时准用,平时及在公署则不许用。内廷行走人员不分品级均可用。这种制度到后期逐渐放松,晚清时连捐纳为科中书(从七品)者也挂朝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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