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官员的等级有着严格的区分,每个等级都有相应的称谓。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古代官员等级及其别称:
1. 太守:相当于中央政府的郡级干部;
2. 刺史:相当于央企行政、司法一把手;
3. 京兆尹:相当于省市自治区的党委、人大4套班子的党委书记和秘书长;
4. 太尉:相当于副军级干部;
5. 越骑校尉:相当于普通部队的副军级军;
6. 廷尉:相当于中央政府的部级干部;
7. 史部尚书:相当于央企行政、党务一把手;
8. 光禄大夫:相当于副部级干部;
9. 中书令:相当于普通部队的副军级军;
10. 尚书令:相当于央企行政、党务一把手和秘书长;
11. 车骑大将军:相当于中央政府的部级干部;
12. 行军总管:相当于正军级干部;
13. 都察院御史:相当于央企行政、党务一把手和秘书长;
14. 知府:相当于地级市的党委、人大4套班子的党委书记和秘书长;
15. 知州:相当于央企行政、党务一把手;
16. 知县:相当于普通部队的副团级军,央企行政、党务一把手;
17. 通判:相当于普通部队的副团级军;
18. 兵马指挥:相当于普通部队的连长一级军;
19. 推官:相当于普通部队的副连长级军;
20. 都事:相当于普通部队的排长。
古代官员等级以上为古代部分官职的大致情况,如果想要获取更加详细的信息,建议查阅古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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