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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文章属性
杭州市民卡中心【制定机关】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7.22
【字 号】
【施行日期】2020.07.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
正文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7号提案的答复
农工党界别小组委员工作站:
  贵站提交的市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217号提案《关于推进法治建设优化杭州营商环境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贵站对杭州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关注。提案在顶层制度设计、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民营经济保护等方面都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建议,聚焦提出的建议,市发改委积极会同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开展研究。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杭州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
  杭州市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始终把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政府转变职能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关键环节。近年来,杭州市以“放管服”改革为统领,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围绕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间、减费用,实施流程再造,强化数字赋能,在各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攻坚,驰而不息,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2019年,杭州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位居前列,实现历史性突破。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杭州始终将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环节,陆续开展了一系列具有突破创新的改革。
  1、成立全国第一家互联网法院。推动起诉、立案、举证、开庭、裁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化,目前凡当事人同意在线审理的案件,100%在线开庭审理,案件平均审理周期较传统模式节约57.32%,通过“异步审理”的模式每案节约当事人在途时间约36小时。
  2、成立杭州破产法庭。运用破产重整,帮扶有市场前景的涉困企业转型升级,对产能落后、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进行破产清算。同时,注重破产管理人的市场化导向,2014年5月在省内率先采用竞争方式产生管理人,2016年12月,推动成立杭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为激励管理人履职,2016年杭州中院获得财政保障经费支持无产可破案件的破产费用,同时市破产管理人协会设立互助资金,这种财政资金支持+管理人内部互助的破产费用双重保障机制,在全国来说也是不多见的最优方式。
  3、开发全国首个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为加强司法实践,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维权救济服务,实现投资者“足不出户”化解证券期货纠纷,2019年,杭州市法院与浙江省证监局共同开发了全国首个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浙江证券期货纠纷智能化解平台”,取得良好效果。
  4、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方式。成立知识产权法庭和浙江(杭州)知识产权诉调中心,构建知
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在线调解。成为全国首批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试点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集知识产权托管、交易、运营、数据、应用等为一体的杭州市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建立阿里巴巴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和打假联盟,面向全体权利人开启维权快速通道。2019年查处通过网站平台移交专利侵权案件1503件,结案率100%。
  5、打造社会信用新标杆。作为全国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推进守信激励试点建设,打造阿里芝麻信用、市民卡公司钱江分、杭州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三个信用载体,推进办事“刷脸+承诺”创新,全力打造“信易住”“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4个品牌。
  二、围绕四个破题之举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下一步落实举措
  (一)关于强化顶层制度设计,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1、全面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前期,市发改委牵头对照《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梳理杭州市与《条例》相悖的情况,组织38家市直单位和13个区、县(市)进行政策梳理,共梳理与条例相悖及优化等情况159条,同时专程走访萧山机器小镇、江干区酒店和
物业等中小微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在摸排走访调研的基础上,牵头起草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计划,针对《条例》落地实施明确具体工作实施计划。下一步,将站在全球视野和最高标准推动《条例》落地,进一步对标和借鉴国际公认的营商环境先进做法和经验,以市场主体在市场活动中所涉及的全流程办事的时间、效率、费用、政策机制为评价对象,从解决短板弱项问题着手,突破关键节点,加快补齐短板,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改善,学习国际先进理念和最佳实践,加快改革红利释放。
  2、适时启动《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去年十月杭州进入世行评估样本备选城市后,市级各部门“组团”赴北京、上海调研学习世行评价经验,12个指标专项组近60个部门逾200人次分别开展上门对口交流,进一明确改革方向和改革举措,形成了12个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全力推进杭州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在系列改革方案基础上,下一步,将根据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适时启动《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并在工作中更多听取企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以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顶层制度设计,健全杭州营商法治环境。
  3、健全全市营商环境工作统筹推进机制。2019年初,杭州市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
杭州市建设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并且分别就世行营商环境评估的12个指标和国家营商环境评价的18个指标,组建对应的指标专班,由戴建平常务副市长牵头,形成全市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建设。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世行和国家评价指标的调整动态调整专班成员,加强协同合作,加强对区、县(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督促指导,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协调推进机制。
  4、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2019年首次将营商环境纳入全市综合考评,分值10分。 围绕国家及省市评价,制定出台了首个《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对49个市直单位、13个区、县(市)和钱塘新区进行考核。今年围绕世行、国家、省评价,体现以“结果论英雄”,在去年考核的基础上对《2020年营商环境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两轮征求部门和区、县(市)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后,经戴建平常务副市长同意,以考评办名义统一印发。下一步,我们将按照《2020年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对市级有关职能部门和13个区、县(市)和钱塘新区进行营商环境专项年度考核。
  (二)关于深化行政执法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拟印发《2020年度杭州市行
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重点是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确认工作、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规范委托行政执法情况报备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继续开展规范行政裁量权行使工作,强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报备、建立行政执法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白皮书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日常监督,全面提升全市尤其是区、县(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修订完善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19年12月24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和浙江省药品监管局2020年4月15日下发了《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市市场监管局将结合国家局、省局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改、废情况,对城市管理的行政裁量基准进行进一步修订完善,目前《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裁量细则》的修订正在进行中。三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裁量基准制度的落实。结合机构改革、人员调整的实际,强化执法人员对行政裁量基准的学习与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促进执法人员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裁量基准,推进行政裁量基准制度与依法行政工作相结合、与行政执法责任制相结合、与绩效考评相结合“三结合”。四是强化行政裁量权行使监督机制。完善自由裁量监督机制和责任倒追机制,通过案件审核、执法案卷质量评查、专项督查以及执法监督等方式,对裁量基准制度落实情况、自由
裁量权行使情况进行监督,对自由裁量权滥用或裁量失当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正、整改并进行责任倒查,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问责。通过严格的监督和制约机制,促进执法人员依法正确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合情合理合法的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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