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均产值怎么计算
企业人均产值怎么计算
速算扣除数怎么算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号)的规定,全体公民的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 据此,职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调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天-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天
    季工作日: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天÷12月=20.83天/月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二、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换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总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天-天)÷12月=21.75天
    三、年3月17日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号)同时废止。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八年一月三日
    通常社会保险、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的基数就是你当月的工资。
    计算方式及有关规定:  住房公积金=工资×8%(个人)+工资×8%(单位) 养老保险金=工资×8%(个人)+工资×20%(单位)  医疗保险金=工资×2%(个人)+工资×8%(单位)(根据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对于外地户口员工,企业可选择是否购买该项保险)  失业保险金=工资×1%(个人)+工资×2%(单位)(根据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只有广州市户口的员工方享受该项保险)  生育
保险金=工资×0.7%(单位)(根据有关劳动法规规定,只有广州市户口的员工方享受该项保险)  工伤保险金=工资×0.5%(单位)(或者1%,根据行业性质有所不同)  有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薪金收入-元(广州市规定)-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系列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计入数 1 .不少于元的 5 %   2 .少于元至元的部分  10%   3 .少于元至元的部分 15%   4 .少于元至元的部分  20%   5 .少于元至元的部分 25%
    6. 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30%   7 .超过元至元的部 35%   8. 超过元至元的部分 40%   9 .超过元的部分  45%
    以上各项,个人出来的部分(以广州市户口员工为基准)分别为:养老保险金(工资×8%)、医疗保险金(工资×2%)、住房公积金(工资×8%)、个人所得税。其余的部分,联同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均由单位缴付。   比如:员工a每月工资为元,假设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也为元,  每月个人交纳社会保险费为×(8%+1%+2%)=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元
    根据上表,适用税率为10% 所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0%-25=71.5元住房公积金=×8%=元 所以如果单位应发工资为元的话,扣除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后只有.5元了。
    机关工作人员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获得的实惠就是最低的,反应的就是过去的之下海潮何以变成今天的入机关潮。
    由此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在全球金融危机阴影挥之不去,失业问题日益突出敏感的今天,旱涝保收的机关工作更让全社会为之眼热、心动,实在不是一件能让人高兴起来的事情。机关平均工资最高的负效应显而易见,应当引起警惕。
    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值每人税金的货币工资额。它说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总收入的多寡程度,就是充分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表述:平均工资就是单位工资总额除以年内(季度内)平均值职工人数得出结论的。
    根据现行统计制度,工资总额是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同时,根据国际惯例,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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