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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综合计算题及答
1、李某1999年12月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李某为某一企业董事会成员,本月实际取得工资收入1128元(已扣除按国家规定比例提取上缴的住房公积金72元),独生子女补贴100元,年终奖金3000元,又取得董事会收入2000元。
⑵因投保财产遭损失,取得保险赔款5000元;本月还取得国库券利息收入200元,集资利息1800元。
⑶李某共有两套住房,本月将另一城市的一套住房出售,取得转让收入150000元,该房屋原值8000 0元,卖房时支付有关税费8500元,广告费1500元。
⑷李某因在国外某公司投资,本月取得该国净股息所得3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4600元),已被扣缴所得税7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37.50元)。
⑸本某与他人共同编写一本30万字的著作《现企管理》,得稿酬20000元,各分10000元。
⑹本月接受邀请给一个单位讲学2次,第一次取得报酬20000元,第二次取得报酬15000元。要求:根据以上资料,计算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工资收入应纳税额=(1128-800)×5%=16.40(元)年终奖金应纳税额=3000×15%-125=325(元)个人由于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董事会收入应纳税额=(2000-800)×20%=240(元)
⑵国库券利息收入及保险赔偿收入免税。利息收入应纳税额=1800×20%=360(元)
⑶转让房产应按财产转让项目征税应纳税所得额=150000-80000-8500-1500=60000(元)应纳所得税额=60000×20%=12000(元)
⑷来自该国所得有抵免限额=(24600+5637.50)×20%=6047.50(元)由于李某在该国已被扣缴个人所得税额不超抵免限额,故来自该国所得的允许抵免额为5637.50元。应纳税额=6047.50-5637.50=410(元)
⑸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0000×(1-20%)×20%×(1-30%)=1120(元)⑹李某本月给同一单位讲学,属于同一连续性收入,以一个月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应纳税所得额=(20000
+15000)×20%=28000(元)应纳所得税额=28000×30%-2000=6400(元)综上,李某1999年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额=1604+325+240 +360+12000+410+1120+6400=20871.40元
速算扣除数怎么算2、张某1999年10月份取得以下几笔收入:
⑴张某于1999年10月发表一部长篇小说,获得稿酬10000元(已纳个人所得税),因该小说畅销,本月又加印该小说取得稿酬2000元。并且,该小说在本月获得国家文学奖,取得奖金5000元。
⑵张月本月将一篇短篇小说文稿拍卖,取得收入30000元。
⑶张某本月初将其于市中心自有两间120平方米的门面房,出租给陈经营服装。协议规定,租用期一年,年租金96000元,本月取得租金收入8000元。另外,本月支付该出租房发生的修缮费用500元,取得普通发票,本月允许扣除的税费合计1496元均已缴纳,并取得税票。
⑷张某因购买体育中奖取得奖金100000元,其中40000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灾区。
⑸张某在自己本单位取得本月工资收入8800元(现金)。按照该单位内部的规定,员工工资收入应纳税额的30%由单位负担,其余70%的应纳税额由员工自己负担。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张某1999年10月本人实际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
答案:⑴张某获得的国家级文学奖免税。取得的稿酬所得按规定应属于一次收入,须合并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10000+2000)×(1-20%)×20%×(1-30%)-10000×(1-20%)×20%×(1-30%)=134 4-1120=224(元)
⑵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或复印件公开竟价拍卖,属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所得,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⑶财产租赁收入应纳税额=(8000-1496-500-)×(1-20%)×20%=960.64(元)
⑷许扣公益捐赠额=100000×30%=3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30000)×20%=14000(元)
⑸未含雇主负担税款的收入-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应纳税所得额=-1-税率×负
担比例8800-800-375×30%=-1-20%×30%=8390.96(元)应纳税额=8390.96×20%-375=1303.19(元)张某自己负担个人所得税额=1303.19×70%=912.13(元)综上,张某本月实际应负担的个人所得税额=224+4800+880.8 0+14000+912.23=20817.03
4、高级工程师王某(中国公民)2000年月工资收入1200元,1~11月份已按规定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月份另有四笔收入:一是领取了12个月的奖金8400元;二是一次取得建筑工程设计费40000元,同时从中拿出10000元通过民政局向灾区捐赠;三是取得利息收入5000元,其中工商银行存款利息2000元,单位集资利息3000元;四是取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奖金20000元。请计算王某12月份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⑴、12月份工资奖金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①12月份工资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1200-800)×5%=20(元)
②12个月的奖金应纳个人所得税=8400×20%=1680(元)⑵建筑工程设计费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①应纳税所得额=40000×(1-20%)=32000(元)②法定允许扣除捐赠额=3200
0×30%=9600(元)③应纳所得税额=(32000-9600)×30%-2000=4720(元)⑶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①工商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20%=400(元)②集资利息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20%=600(元)⑷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奖奖金20000元,免税。⑸王某12月份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20+1680+4720+400 +600=7400(元)
5、中国公民李某系自由职业者,以绘画为生。李某2000年1~12月收入情况如下:
⑵在A国出版画册取得稿酬150000元,在B国取得银行利息10000元,已分别按收入来源国税法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2000元和2500元。⑴一次取得绘画收入23000元(人民币,下同)
⑶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⑷取得贷款利息5000元。计算李某2000年应纳的代扣代个人所得税。
答案:⑴绘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23000×(1-20%)×20%=3680(元)⑵A、B两国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①A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150000×(1-20%)×20%×(1-30%)=16800(元)李某在A国实际缴纳的税款12000元低
于抵扣限额16800元,因此可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4800元(16800-12000)。②B国收入按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即抵扣限额)=10000×20%=2000(元)李某在B国实际缴纳的税款2500元超出了扣除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2000元,不用在我国补税款。⑶取得保险赔款20000元,按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⑷贷款利息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20%=1000(元)⑸李某200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款=3680+4800+0+1000=9480(元)
6、中国公民李某是在外商投资企业的高级职员,2000年他的收入如下:⑴雇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0元;⑵派遣单位每月支付工资薪金1200元;⑶从国外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折合人民币18 000元,并提供了来源国纳税凭证,纳税折合人民币1800元;⑷从国内另一单位一次取得工程设计费300 00元。请正确计算李某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⑴雇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应纳税额=[(12000-800)×20%-375]×12=22380(元)⑵派遣单位支付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1200×10%-25)=1140(元)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18000×(1-20%)×20%-1800=1080(元)⑷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额=30000×(1-20%)×30%-2000=5200(元)⑸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22380+1140+1080+5200=29800(元)
7、有一中国公民,2000年1~12月份每月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500元(人民币,下同),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当年还从A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00元,从B国取得利息收入3000元。该纳税人已按A、B两国的税法分别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400元和500元。请计算纳税人200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答案:⑴中国境内工资薪金收入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500-800)×10%-25]×12=1740(元)
⑵中国境内稿酬收入应纳税额:应纳税额=(2000-800)×20%×(1-30%)=168(元)
⑶A国收入应抵补税额的计算:抵扣限额=8000×(1-20%)×20%=1280(元)该纳税人在A国实际缴纳税额1400元,超过了抵扣限额。因此,只能在限额内抵扣1280元,不用在我国补缴税款。
⑷B国收入应抵补税额的计算:抵扣限额=3000×20%=600(元)该纳税人在B国实际缴纳税款500元,低于抵扣限额,因此,可以全额抵扣,并需在我国补缴税款100元(600-500)。
⑸该纳税人200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1740+168+0+100=2008(元)
2、中国公民赵某是北京市一公司职员,2011年3月份取得收入情况如下:
(1)工资收入3400元,季度奖2000元;取得2010年年终奖12000元。
(2)接受某公司担任技术顾问,当月取得收入35000元,从中拿出9000元通过希望工程基捐给希望工程。(3)撰写的一本专著由某出版社出版,稿酬36000元,已在缴纳所得税3000元。
(4)2010年购入1000份债券,每份买入价10元,购进过程中支付的税费共计150元。本月以每份15元的价格卖出其中600份,支付卖出债券的税费共计110元。
<1>、 2011年3月取得工资、各奖金收入应纳的个税税额。=(3400+2000-2000)×15%-125=385(元)。取得年终奖:12000÷12=1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应纳税额=1200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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