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武汉城市圈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1规范
    本标准规定是武汉城市圈得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的基本规定、交通影响评价的范围、年限、时段与评价日、交通需求的预测、交通影响的评价、交通改善措施与评价和评价结论与建议。
2规范性应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适用于本文件。
GB50180-199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220-19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CJJ15-1987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
CJJ37-19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CJJ/T 141-2010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技术标准
JGJ 100-1998汽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7年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3年第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9年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国务院令2004年第40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建设部令2005年第146号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术语的定义
    CJJ/T 141-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CJJ/T 141-2010中的术语和定义。
3.1武汉城市圈
    是指以武汉为中心,包括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所组成的区域范围。
3.2建设项目
    具有交通生成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拟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CJJ/T 141-2010,定义2.0.1】
3.3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
    对建设项目投入使用后,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系统运行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价,并制定相应的对策,消减建设项目交通影响的技术方法。【CJJ/T 141-2010,定义2.0.2】
3.4建设项目分类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类型、建筑物使用功能和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特征对建设项目进行分类。【CJJ/T 141-2010,定义2.0.3】
3.5交通影响评价范围
    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周围交通系统进行产生影响的空间范围。
3.6交通影响要素
      是指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和运行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交通子系统。
3.7交通影响评价因子
      是指交通子系统交通供需状况和服务水平的主要技术指标。
3.8出行率
      建设项目单位指标(建筑面积、住宅户数、座位数等)在单位时间内所生成的交通要求,包括产生量和吸引量。【CJJ/T 141-2010,定义2.0.4】
3.9出行方式
      人从出发地到目的地,选择不同运输工具(或步行)和不同线路的移动方式。
3.10新生成交通需求
武汉娱乐      建设项目投入使用所生成(包括产生和吸引)的新增交通需求。新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包括建设项目生成的全部交通需求;改、扩建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是指由项目改、扩建部分引起的新增交通需求。【CJJ/T 141-2010,定义2.0.5】
3.11背景交通需求
      交通影响评价范围内除去被评价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外的其他交通需求,包括起讫点均在评价范围外的通过行交通和评价范围内其他建设项目生成的交通需求。【CJJ/T 141-2010,定义2.0.6】
3.12交通影响评价启动阈值
      建设项目需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的门槛条件。【CJJ/T 141-2010,定义2.0.7】
3.13交通影响程度评价指标
      衡量建设项目新生成交通需求对评价范围内交通系统影响的指标。【CJJ/T 141-2010,
定义2.0.8】
3.14长路段
      长度超过1.5km,交通几乎不受交叉口影响的道路区段。【CJJ/T 141-2010,定义2.0.9】
3.15公共交通线路剩余载客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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