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中餐宴会摆台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提交稿)
餐厅服务(中餐宴会摆台)
比赛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比赛内容
中餐宴会摆台(10人位)
二、比赛规则
1.按中餐正式宴会摆台,鼓励选手积极利用自身条件,创新台面设计。
2.操作时间18分钟。提前完成加分,每提前30秒(含)加1分,不足30秒不加分;超时扣分,每超时30秒(含)扣1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以此类推。超时2分钟时停止操作,成绩根据已完成部分评分。
3.选手须佩带参赛证提前进入比赛场地,裁判员统一口令“开始准备”后进行准备,准备时间2分钟。准备就绪后,举手示意。
4.选手在裁判员宣布“比赛开始”后开始操作。
5.比赛开始时,选手站在主人位后侧。比赛中所有操作必须按顺时针方向进行,违者扣5分。
6.所有操作结束后,选手须回到工作台前,举手示意“比赛完毕”。
7.除台布、装饰布和主题装饰物可徒手操作外,其他物品均须使用托盘操作。
8.餐巾准备无任何折痕;餐巾折花花型不限,但须突出主位花型,整体挺括、和谐,符合台面设计主题。
9.餐巾折花和摆台先后顺序不限。
10.比赛中允许使用装饰盘垫。
11.组委会统一提供餐桌转盘,是否使用由参赛选手自定。如需使用,须在抽签之后说明。
12.比赛评分标准中的项目顺序,并不是规定的操作顺序,选手可以自行选择完成各个比赛项目。
13.在操作过程中,物品落地或掉落在台面、椅面每件扣3分,物品碰倒在托盘或桌面每件扣2分;物品遗漏每件扣1分。掉地及破损物品不得再使用,违者扣5分,且所摆之物品不计分。
14.比赛开始前的餐椅围绕桌面三三二二对称摆放,比赛开始后方能移动餐椅。选手不得拉开椅子在内圈操作,违者扣5分。
15.椅套不作为本次比赛的评分内容,选手如需使用自己的椅套,须在抽签之后告知裁判,并在比赛开始后进行。
三、比赛物品准备
1.组委会提供物品
(1)餐台(高度为75厘米),圆桌面(直径200厘米)
(2)餐椅(宴会椅10把,套白椅套)
(3)工作台(90×180厘米)
(4)转盘(直径100厘米,一体式玻璃材质)
2.选手自备物品
餐台主题设计须准备书面说明稿(包括选手参赛号、主题名称、主题内涵及餐用具设计思想等),说明稿须打印10份,在比赛检录时交给检录裁判。未上交说明稿,“主题设计说明简洁明了”这一项不得分。同时,各选手还需准备以下物品:
(1)防滑托盘(2个,含装饰盘垫或防滑盘垫)
(2)台布
(3)装饰布
(4)餐巾(10块)
(5)主题装饰物
(6)餐碟、味碟、汤勺、口汤碗、长柄勺、筷子、筷架(各10套)
(7)水杯、葡萄酒杯、白酒杯(各10个)
(8)牙签(10套)
(9)菜单(2份)
中餐摆台标准
四、比赛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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