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房地产信息
第6期(总第14期)
江都市房地产业协会编印 2010年6月25日
本 期 要 目
※ 省检查组检查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 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实施意见 ※ 房协召开会长办公会议 ※ 组团参观世博 感受低碳环保 ※ 5月份全市房地产市场情况 ※ “速裁程序”是依法追缴物管费的一种有效方法 ※ 佳源总部的第三代产品典范:世纪 景园 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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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活动
省检查组检查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6月21日,省检查组组长文亚和同志带领省地税局、国土资源厅、住建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部门相关负责人来我市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组一行对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了苏文奇副市长关于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检查情况汇报,查阅了相关台帐资料。检查组充分肯定我市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所做的工作,对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提出了要求。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杨学华局长、孙蔚副局长,我市房管、建设、国土、地税、人行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负责人陪同参加检查。(市房管局人秘科)
扬州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
6月8日,扬州市住房保障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扬州市所辖县(市)、区房管部门出席了会议,会议由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魏旦晨副局长主持。
会上各县(市)、区房管部门汇报交流了本地住房保障政策调整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相关意见和建议、开展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的工作思路及公共租赁房屋的调查的有关情况。会议要求各房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住房保障工作的认识和创新意识;要积极推进今年住房保障任务的全面完成;要完善好政策调整、困难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和统计分析工作。
会上周林祥副局长代表江都市房管局汇报交流了我市的住房保障工作。(市房管局信宣办)
关于印发《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
评选实施意见》的通知
(不另行文)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首届二次会员大会精神,扎实开展诚信建设,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房协决定开展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
春天的故事 歌词市房协将于今年年底组织进行“2009—2010年度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希各单位按照《意见》精神,切实加强诚信建设,积极争当诚信企业。
特此通知
江都市房地产业协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一日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实施意见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17号)的指示精神,加快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房地产行业自律、自强,提升房地产行业诚实守信水平,构建和谐的市场体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按照国家、省市房协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江都市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市房协”)决定开展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并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在从事经营的市房协会员单位(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企业)中开展。
第三条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四条开展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企业自愿申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集体评审的评选程序;坚持政府、协会、企业共同参与,材料审查与考察了解相结合的评审方法;坚持评选表彰与宣传、弘扬诚信企业精神并重的方针。
十年后的自己挂面汤第五条企业申报“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市房协会员单位中从事房地产经营具有法人资格的;
向华强 杨受成2、在江都市连续两年以上正常开展业务,且有较好业绩的;
3、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房地产方面的规章制度,依法办事,无违法违规行为的;
4、自觉遵守2009年向社会公开承诺执行的行业自律公约,社会
反映良好的;
5、不做虚假广告,不以不正当行为和手段欺骗消费者的;
6、自觉维护市场秩序,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7、对于客户的投诉能及时处理整改到位,无不闻不问、推辞等行为的。
8、能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无偷、逃、漏税等违法行为的。
第六条自愿申报的企业,应认真填写《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申报表》,并按照《江都市房地产
申报诚信企业资料清单》的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表和有关资料及时报送市房协。
企业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虚假、瞒报。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不允许参加下一轮的申报。
第七条市房协成立诚信企业评选领导小组。由市房协会长任组长,市房管局分管领导、市房协副会长、秘书长等任副组长,并邀请市房管局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第八条市房协组织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程序进行评审。在企业申报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市消协以及社会各方的反映,征求主管部门意见,提出“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入选名单;将入选名单在“市房管局政务网”和“市房地产信息网”等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调查核实举报投诉情况;经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名单,由市房协授予“XX—XX年度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称号,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和表彰。
第九条获得“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称号的,将作为推荐省、扬州市“房地产诚信企业”的依据。
第十条本办法由市房协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房协召开会长办公会议
5月27日,市房协会长办公会议在广源房地产公司召开。会议确定,从今年起,开展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市房管局局长孔德宏、党组书记朱琳,市房协顾问、房地产开发等三个工作委员会主任及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会长王风岐主持会议。
为贯彻落实首届二次会员大会精神,扎实开展诚信建设,会议对《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讨论,并确定按照《实施意见》于今年年底组织“2009—2010年度江都市房地产诚信企业”评选活动。
会上,房管局副局长王登林通报了即将开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检查的有关精神,要求相关企业做好迎查准备工作。房地产开发等三个工作委员会分别汇报了今年的活动安排。与会人员还就房协要进一步加强市场调查研究、搭建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桥梁等方面的工作提出了积极的建议。
●行业动态
组团参观世博感受低碳环保
秋冬妆5月31日--6月9日,房协组团先后三批90余人参观上海世博会。世博盛会,美不胜收,大家感受最深的是世博会处处充满着低碳环保的理念。世博园内的一砖一瓦,一车一灯,节能减排等新技术的应用可谓无处不在。世博会首创的“城市最佳实践区”,集全球城市智慧,把已领先一步创造有价值的优秀
实践方案和实物展出来,一个个生动案例展示着解决关于生活和生态方面难题的技术,引导未来低碳住宅建筑发展方向,倡导低碳建筑建设的精彩,给大家留下很深的印象。
5月份全市房地产市场情况
5月份全市房地产市场对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的反应逐步显现。教师格言
一、商品房新增供应明显减少。5月份全市普通商品房批准预销售
3 件,批准面积4.21万㎡,环比下降47.44%。
二、商品房合同成交量大幅下降。5月份全市普通商品房合同成交415套(间),相比上月减少306套(间);合同成交面积4.97万㎡,同比下降35.62%,环比下降42.08%;合同成交均价4683元/㎡,同比上升25.55%,环比上升1.06%。
三、期房按揭贷款下降明显。5月份全市期房按揭贷款479件,
相比上月减少295件,按揭面积5.65万㎡,按揭融资额14203万元,同比下降7.21%,环比下降47.75%。
四、现房抵押贷款增幅较大。5月份全市现房抵押贷款436件,相比上月增加251件,抵押面积11.75万㎡,抵押融资额14354万元,同比下降6.51%,环比上升40.56%。
五、存量房(二手房)市场情况。5月份全市二手房住宅交易237件,相比上月减少43件,交易面积2.08万㎡,交易金额6686万元,同比上升83.93%,环比下降17%;非住宅交易4件,相比上月减少3件,交易面积2.4万㎡,交易金额3213万元,同比上升885.58%,环比上升138.71%。(市房管局市场监管科)
《江苏房地产》刊登李希望文章——
“速裁程序”是依法追缴物管费的一种有效方法
《江苏房地产》杂志2010年第3期刊登市房管局住宅管理科科长李希望的文章,介绍我市依法追缴物管费的一种有效方法——“速裁程序”。
如何提高物业管理费收缴率已成为国内物业管理行业中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文章在分析物业管理费收缴难原因的基础上,介绍了我市房管局解决收费难的方法与举措。
在加强物管企业监督,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同时,加大了对广大业主消费观念转变的宣传工作。通过对业主代表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及开展的各类社区活动,使业主逐逐渐确立“花钱买享受”的消费
观念,充分认识到享受到物业管理服务之后应该交物管费。对部分故意不交物业费的人则采取法律渠道来解决。
文章介绍了“速裁程序”的具体作法:
1、对不交物管费的业主进行仔细分析、出原因,对一些故意不交者则进行证据采取;
2、启动“速裁程序”进行诉讼(所谓“速裁程序”就是对未交物管费的业主通过诉讼,用一周时间就裁决完)。江都市法院给物业管理大力支持帮助,启动了费用减半、时间缩短的速裁简易法律程序(香港称之经济小法庭),向欠费业主追交物管费。首先进行法律调解,让业主限期缴清欠费,如果经调解无效且不履行的,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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