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核大纲
课程名称:通信工程毕业考核课程代码:18988
毕业论文(设计)是考核应考者的科研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专业技能以独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主要内容包括: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考试计划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应考者所学知识及能力进行综合考核的一个重要环节。凡参加通信工程专业(专升本)考试的应考者必须通过毕业考核,不参加毕业考核和考核不合格的考生,均不能取得本科毕业文凭。
二、选题依据和范围
通信工程专业(专升本)自学考试毕业考核,考生应该在通信工程的专业范围内依据以下几点选题目:
1、选题须有理论或实际价值:论文的(拟)选题要注意其理论价值、反映通信工程学学科发展的最新动向,又要注意其实用价值,要密切结合当前我国通信工程实际;
2、问题导向:论文所探讨的问题应是我国通信工程存在的急待解决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来分析解决问题,对一个课题进行总体方案论证、具体设计,编程或电路实现及完成,此选题确有实用价值和学术价值,确有研究或开发的必要性;
3、结合工作经历选择题目:如果考生有在通信行业实习或工作的经历,可结合此工作经历来选题。其它行业的工作经历或实际工作情况也可以作为选题的依据,前提是要能到一个通信工程专业范围内的视角;
4、选题必须经导师确认:考生必须与指导老师联系确定最终选题:对考生自行拟定的题目,指导教师如认为不合适的,有权进行修正或另行指定题目;任何选题都必须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并确认后才能成为正式选题。
三、考核目标、内容、方法、时间等要求
(一)考核目标
通信工程专业(专升本)毕业考核的目标在于全面检查和提升考生综合运用所学通信工程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通信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考生的工作责任心和勇于开拓、勇于实践的基本素质;
2、检验考生综合援用所学知识独立完成课题,从文献检索、科学实验中获取知识的能
力;
3、检验考生的知识面、掌握知识的深度、实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创新的能力、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书面及口头表达能力;
4、培养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及科学作风。
(二)考核方法和内容
通信工程专业(专升本)毕业考核采取撰写论文并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1、毕业论文撰写
通信工程专业课程毕业论文撰写要求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对实际管理问题进行分析与综合、抽象与概括,并提出见解和解决实际问题的对策。包括选题、拟定大纲、撰写初稿、修改论文、定稿等全过程,该过程历时约三个月,由主考学校指派的指导教师全程负责指导与考核。
(1)论文选题:必须在规定期限内跟指导教师提交选题意向,并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方能确定论文题目,选题一旦确认,未经指导教师同意不得擅自更改。
(2)拟定大纲:选题确认后,即开始查阅资料并拟定大纲,大纲不得抄袭任何现成论文的框架结构,大纲要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给指导教师审阅并听取修改意见。
(3)初稿写作:大纲确认后即可查阅资料,进行毕业设计实验,写作初稿,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给指导教师。
(4)论文修改:听取指导教师修改意见,修改论文初稿。可反复多次进行。
(5)定稿:论文修改合格后可定稿。合格论文的标准是:选题可行、结构合理、层次清晰、有基本逻辑,有一定的资料数据、内容丰富、论据充分,观点明确、有注释参考文献,语言流畅,5000字以上。
(6)全程指导与沟通:以上每个环节都必须与指导教师沟通,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凡不与指导教师互动,不经指导完成的论文,指导教师可拒绝指导或直接判定其为不合格。
(7)不允许舞弊:毕业论文不允许有剽窃抄袭或请人代笔等舞弊行为,任何时候一旦发现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核资格。
2、毕业论文答辩
毕业论文撰写完成后,主考学校负责组织答辩小组进行现场答辩。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由三至五名教师组成,组长由具有副教授以上高级学术职称的教师担任。
答辩时采取面试的方式,考生必须亲临答辩现场,并向答辩小组教师简要报告论文的选题背景、实验分析、创新之处等内容,然后现场回答答辩教师提出的问题。回答要求思路清晰,条理分明,有针对性。
(三)考核时间安排与流程
1、报名:每年两次
通信工程(专升本)毕业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二次,上下半年各一次,具体报名时间见考生服务平台,或在湖北省考试院上查询。
2、论文指导与写作:报名后开始至答辩前,约三个月
考生在考生服务平台上完成报名程序(平台上也显示相应的时间节点),完成相应网上缴费手续后,按专业所对应的学院规定的时间节点来学院确认并提交考生个人信息表并领取考核大纲、考生须知、评审意见表等材料;同时学院将为考生分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具有讲师以上学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其任务是指导考生确定论文题目、构思论文大纲、撰写论文初稿并修正、完成论文定稿。从报名开始到参加答辩止,整个论文写作周期约为三个月左右,具体见学院公布的时间流程。
特别要求:考生报名并被分配指导教师后,必须第一时间认真学习报名时所发的考生须知和考核大纲,并按学院公布的时间流程和与指导老师取得联系。考生每次与老师联系时,都必须注明自己的
准考证号,姓名和;没有注明的,指导老师有权不给予指导意见。
3、论文答辩:每年两次
论文撰写完成后由主考学校组织论文答辩小组进行论文答辩。下半年报名的考生答辩时间一般为下一年的3月,夏季报名的考生答辩时间一般为同一年9月,具体见每次报名时提供的考生须知。
答辩时,考生需要携带以下材料:(1)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和准考证;(2)按规范排版、激光打印的纸质论文5份(其中2份需要胶装,3份订书针简装);(3)事先填写好封面信息和论文摘要的评审意见表。其中身份证和准考证用以核验身份,论文和评审意见表提交给指导教师。
4、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完成并定稿后,由指导教师写出评语,并提出评分的初步意见。在完成答辩的基础上,由毕业论文答辩小组确定毕业论文的成绩,报答辩委员会评定。
按百分制,60分以上(含60分)者为合格论文,再按分数高低划分为不同等级。
四、参考文献与资料
毕业论文的撰写必须在大量参阅专业文献、广泛调研和收集各种数据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论文写作时可以参阅的文献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的专业书籍、来源于实体刊物或电子数据库的相关专业学术论文、公开发布的政府文件和数据信息、内部刊物和报告、新闻报道等。
凡写作时所参阅的此类文献信息,都必须列入论文最末的参考文献中。凡论文中涉及到有引用、数据、图表等,都必须以脚注形式注明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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