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出国管理制度
职工出国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工出国管理,加强对出国人员的管理和保障出国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职工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学习、交流等相关事项。
第二条 出国(境)务工指本单位派遣职工到机构、企业、部门或参与国际合作项目,开展技术交流、项目合作、洽谈业务等事宜,包括短期和长期出国(境)务工。
第三条 出差是指本单位临时派遣职工到国内外其他地方办理公务或业务等工作,包括短期和长期出差。
第四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均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好出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五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应当加强安全意识,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自我防范意识,不得随意改变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项目、地点和时间。
第六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应当主动配合单位对其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 出国(境)务工离职管理
第七条 出国(境)务工的职工如因工作需要需要离职,须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单位应当审查职工提出的理由,决定是否批准离职。
第八条 出国(境)务工的职工离职前需如实向单位交代工作交接情况,保证所辖业务的正常运转,由单位安排工作交接人。
第九条 出国(境)务工的职工在辞职或离职后,不得以出国(境)务工为理由,携带单位财务物资出境,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使用单位名义或为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活动。
...
第六十二条 出差期间职工必须遵守国内外法律法规,加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个人安全,加强自我防范。
第六十三条 出差期间职工如需变更行程或计划,请提前向单位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六十四条 出差期间职工应当加强沟通,及时向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工作汇报。
第六十五条 出差期间职工遇到突发事件,应当及时向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单位处理。
第七章 其他规定
第六十六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在发生意外灾害或疾病的情况下,单位应当为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积极处理相关事宜。
第六十七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在外期间如果需要延长出国时间,应当提前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单位批准后方可延长出国时间。
第六十八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在服从单位管理的同时,也要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国、循规蹈矩。
第六十九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如有违反规定行为,单位有权根据情节轻重
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七十条 出国(境)务工、派遣、出差的职工在外期间如未遵守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出国务工条件
第七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单位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职工出国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