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福利待遇的管理规定
医院福利待遇的管理规定
根据市人事局《关于修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有关补贴标准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充分体现医院对职工的关怀,关心职工生活,努力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特对我院职工福利待遇的管理做如下规定:
一、享受福利待遇的范围:
1、用于职工餐费、防暑降温费、职工丧葬费和抚恤金等项福利开支;
2、解决正式职工及退休职工家庭生活困难补助;
3、解决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后丧葬费用的困难补助;
4、慰问因伤或因病住院正式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开支;
5、正式职工和退休职工本人死亡对家属的慰问费用开支;
6、春节、教师节、老年节慰问退休及长期病休职工的开支;
7、职工生日慰问、结婚祝贺等其他方面的福利开支;
8、解决职工的特殊困难补助。
二、福利待遇管理的分工:
1、涉及职工的餐费、防暑降温费、职工丧葬费用和抚恤金等项福利待遇开支,由人事处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
2、用于职工的困难补助慰问开支、特殊困难补助等项福利待遇开支,由工会负责。
三、职工生活困难慰问补助标准:
1、家庭生活困难职工的补助:
职工和供养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共同生活的,基本生活费低于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在补助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基础上,再上浮20%给予补助。
2、职工因伤或因病住院的慰问补助:
(1)职工因病住院,慰问费用标准为每人每次200元。
(2)当年患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脏器移植者等,可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
3、正式职工和退休职工本人死亡的补助:慰问费用标准为:给予200元的花篮费。丧葬费、抚恤金由人事处按规定发放。
防暑降温费发放标准4、正式职工及退休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补助:慰问费用标准为:给予200元的花篮费。
5、职工生日慰问蛋糕及贺卡的发放:职工年满50周岁至退休,每年生日时均送生日蛋糕及贺卡,费用标准为200元,由工会负责发放。退休职工每年年初发放生日蛋糕费用为200元,由人事处负责随工资发放。
6、职工结婚的祝贺:为职工准备结婚贺卡及像册。
四、慰问补助程序:
1、生活困难补助:
(1)首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各分会主席认真核实情况,由所在科室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院工会。
(2)每年底工会福利委员会研究,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发放。
2、职工住院、职工病故、直系亲属病故的慰问:
(1)对于普通职工的慰问,由所在各分会主席代表医院,携带慰问信、慰问品进行慰问。
(2)对于院领导、科主任、享受政府津贴的专家的慰问,由有关院领导及院工会主席、相关职能部门、所属部门科主任、分会主席一同前往慰问。
3、职工的生日慰问:由所属工会分会主席负责慰问。
4、职工结婚的祝贺:由所属工会分会主席携结婚贺卡及像册前往祝贺。
五、每次慰问由各工会分会主席填写慰问费用领取单,到院工会领取慰问信及慰问费用,每月底由院工会主席签字后统一向财务处下达慰问费用清单,由财务处长审核后签字报销。
本规定于202*年5月17日经工会第四次代表大会暨第四届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实施,此前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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