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加入的全球和区域性经济组织汇总
经济组织名称 | 中国加入时间 | 经济组织简介 | 中国在此经济组织中的地位与作用 |
世界贸易组织 | 2001.11.10 |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WTO)成立于1995年1月1日,总部设在日内瓦。其宗旨是促进经济和贸易发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长;根据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合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达成互惠互利的协议,大幅度削减和取消关税及其他贸易壁垒并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截至今年10月底,该组织有成员134个,现任总干事是新西兰的迈克尔·肯尼思·穆尔。 | 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不同成员之间发挥了桥梁作用,缩小了它们在关键问题上的分歧。中国“入世”,将是“世贸组织”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从此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世界贸易组织,使它不仅反映发达国家的声音,而且也充分反映发展中国家的声音,从而使之面目一新,开始它发展的新阶段。 |
亚太经合组织 | 1991.11 | 亚太经济合作组织是亚太地区的一个主要经济合作组织。1989年1月,澳大利亚总理霍克访问韩国时建议召开部长级会议,讨论加强亚太经济合作问题。经与有关国家磋商,1989年11月5日至7日,澳大利亚、美国、加拿大、日本、韩国、新西兰和东盟6国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亚太经济合作会议首届部长级会议,这标志着亚太经济合作会议的成立。1993年6月改名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简称亚太经合组织或APEC。 | 中国坚持人民币不贬值,才使东南亚国家减少了由于亚洲金融危机而蒙受的损失。中国成为APEC的成员提高了其作为地区领导者以及在全球舞台上的作用。中国作为APEC的成员正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无论在经济发展还是贸易自由化,无论是在反恐还是在维护地区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中国的贡献都是积极而重大的, 发挥着经济和政治主导作用。”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 | 1997 |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缩写CAFTA,是与组建的。2010年1月1日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自贸区建成后,和中国的占到世界贸易的13%,成为一个涵盖11个、19亿人口、GDP达6万亿美元的巨大,是目前世界人口最多的,也是间最大的自贸区。 其目标是1、促进中国、东盟之间的企业对话与合作;2、促进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与投资联系;3、促进各自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 | 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对中国与东盟都有着积极的意义。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和加强中国与东盟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有利于中国与发展中国家、周边国家的团结合作,也有利于东盟在国际事务上提高地位、发挥作用。另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促进了中国和东盟各自的经济发展,扩大双方贸易和投资规模,促进区域内各国之间的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区域市场的发展,创造更多的财富,提高本地区的整体竞争能力,为区域内各国人民谋求福利。与此同时,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立,有利于推动东盟经济一体化,对世界经济增长也有积极作用。 |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 1972.10 |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是联合国系统促进发展活动的中央筹资机构和中心协调组织,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多变发展援助机构。它的工作同各个区域委员会、秘书处、各专门机构密切配合。其前身是1949年成立的技术援助扩大方案和1958年设立的旨在向较大规模发展项目提供投资前援助的特别基金。根据联合国大会决议,这两个组织于1965年合并成立了今天的开发署。1966年1月1日开发署开始工作,总部设在纽约。 | 我国于1972年10月开始参加开发署的活动。1975年至1977年、1979年至今,连续当选为该署执行局成员。另外,作为开发署这一多变机构的重要成员之一,我国积极参与该机构的各项政策决策。截止1999年底,我国共向该署捐款4848万美元和2730万元人民币,其中1999年味300万美元和250万人民币。目前,我国是开发署第三大受援国,排在印度与孟加拉国之后。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 | 1973 | 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于1945年10月在加拿大召开的第一届大会上宣告成立,二战后最早成立的国际组织。1946年,粮农组织与联合国签订了协议,成为联合国系统内的一个专门机构,总部设在罗马。粮农组织现有179个成员国和1个成员组织(欧盟)。其宗旨是:提高营养和生活水平;增进一切粮食和农业产品的有效生产和分配;改善农村居民状况从而租金世界经济的发展。 | 我国是粮农组织创始会员国之一。自1973年恢复了在粮农组织的合法席位以来,我国与其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通过参与其活动,宣传了我国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成就,扩大了我国的影响,增进了我国与其它国家的想和了解和友好合作。1978年,我国开始接受粮农组织的技术援助。至今年该组织通过其“技术合作计划”和“信托基金计划”向我国提供了约3000多万美元的无偿技术援助,实施了近百余个农业项目,为我国农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 | 1980 | 联合国于1974年11月在罗马召开了世界粮食会议,决定成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IFAD),以便为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开发,首先是粮食生产提供资金。《联合国关于建立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会的协定》于1977年11月13日正式生效。农发基金于1977年12月成立,并从1978年1月1日起开始其业务活动,现已发展为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的三大机构之一。现有成员国160个。其宗旨是“筹集资金,以优惠条件提供给发展中的成员国,用于发展粮食生产、改善人们的食物营养,逐步消除农村贫困现象” | 我国与农发基金的往来始于1979年,1980年正式加入基金,并承诺认捐。1980年下半年,我国提出“北方草原与畜牧发展项目”的申请,与农发基金开始了实质性的合作。截止1999年9月。我国共接受农发基金贷款2.615亿个特别提款权,折合3.4386亿美元,占项目总投资的49%。175万农户、计745万贫困农民直接受益。农发基金援助的项目,对中国的现代化农业建设起着示范作用。已建成的项目有着以其显着的综合效益和持续发展优势,产生了很强的辐射作用,吸引着周围地区的农民去仿效,对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
国际劳工组织 | 1971 | 国际劳工组织(ILO)是在1919年4月根据《凡尔赛条约》第十三篇成立的。1946年通过签订协定成为第一个与联合国建立关系的专门机构。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为:促进各国间在工业及劳工法方面的国际合作,改善劳动状况。扩大社会保障措施,以增进世界和平与社会正义。它的主要活动为拟定有关问题的国际公约与建议书。自1919年以来。国际劳工大会就有关人权、结社、工资、最低就业年限、工人工作条件、社会保险、工业安全、就业服务等方面的问题通过了大量的公约和建议。这些公约和建议成了所谓的国际劳工法典。 | 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创始会员国,也是该组织的常任理事国。1971年,中国恢复了在该组织的合法席位。1983年至今,中国每年均派代表团出席该组织的各种会议,并积极参与国际劳工立法和技术合作方面的活动。十几年来,开展了人员互访、考察、劳工组织派专家来华举办研讨会和讲习班、制定实施技术合作计划以及援助我国建立职业技术培训中心等各类活动。我国积极参加国际劳工组织的活动,基本上都坚持派出想应得代表出席该组织的大会和理事国会议。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 1980.6.3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是由国际保护工业产权联盟和国际保护文学艺术作品联盟于1967年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共同缔约建立的一个政府间国际组织。该组织主要职能是负责通过国家间的合作促进对全世界知识产权的保护,管理建立在多边条约基础上的关于专利、商标和版权方面的23个联盟的行政工作,并办理知识产权法律与行政事宜。 | 中国自加入该组织以来,双方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中国现为该组织协调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房舍委员会、工业产权发展合作委员会以及工业产权情报常设委员会成员。中国积极派团出席了产权组织的大会、系列会议和有关会议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
国际商会 | 1994 | 国际商会(ICC)是工商企业、工商界人士及其团体组成的,具有重要影响的世界性民间商业组织。由1919年在美国新泽西州大西洋城举行的国际贸易会议发起,于1920年6月在法国巴黎成立。国际商会是世界唯一代表所有企业的权威代言机构,其宗旨是以贸易作为促进和平、繁荣的强大力量,推行开放的国际贸易、投资体系和市场经济,代表工商界利益,争取国际贸易的更多自由和发展。 | 中国于1944年加入国际商会,并于1995年正式成立了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目前,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已同世界上18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家商会、工商联合会、外贸协会和其他经贸组织保持着联系,与上百个国家和地区的对口组织签署了合作协议,并同一些国家的商会建立了联合商会。 |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 | 1972 | 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就业方向前景 联合国贸易与发展会议(UNCTAD),联合国大会常设机构之一,是审议有关国家贸易与经济发展问题的国际经济组织。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贸易,特别市加速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发展,制定国际贸易和有关经济发展问题的原则和政策;推动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经济、贸易领域的重大问题谈判的进展;检查和协调联合国系统其他机构在国际贸易和经济发展方面的各项活动;采取行动以便通过多边贸易协定;协调各国政府和区域经济集团的贸易和发展战略。 | 多年来,贸发会议和中国政府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贸发会议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了很多帮助。中国也一贯支持贸发会议,积极参与其各项活动,在该组织有着重要影响。中国派团出席了贸发第三至第十届大会及其下属各层次的会议,积极宣传我国的对外政策以及对一些重大问题的原则和立场,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保持了良好合作关系。 |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 1986 |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 是一个政府间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定,简称关贸总协定。它的宗旨是通过削减关税和其它贸易壁垒,削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促进国际贸易自由化,以充分利用世界资源,扩大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关贸总协定于1947年10月30日在日内瓦签订,并于1948年1月1日开始临时适用。应当注意的是,由于未能达到GATT规定的生效条件,作为多边国际协定的GATT从未正式生效,而是一直通过《临时适用议定书》的形式产生临时适用的效力。 | 中国是总协定的创始国之一。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当局占据中国席位。1950年3月台湾退出总协定,但以观察员身份列席总协定会议。1971年 11月总协定取消台湾的观察员资格。1986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正式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 |
上海合作组织 | 2001 | 上海合作组织(SCO)2001年6月14日至15日,“上海五国”元首在举行第六次会晤,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并在次日,6国元首举行首次会晤并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宗旨是加强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发展成员国在政治、经济、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环保及其他领域的有效合作;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上海合作组织对内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 “上海精神”,对外奉行不结盟、不针对其它国家和地区及开放原则。上海合作组织是致力于的政府间。 | 中国在上海合作组织中处于领导地位。我国同上海合作成员国的合作,不仅仅限于能源,我国同这些国家合作的基本方针是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另外,与上合组织成员不仅有能源合作,还有贸易的合作,以及一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比如,在乌兹别克斯坦,与他们合作改造现有的铁路,提供中国制造的机车等,都说明了同这些国家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是全方位的,是互利双赢的,不仅仅限于能源领域。 |
世界银行 | 1945 | 世界银行即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是联合国下属的一个专门机构,负责长期贷款是根据1944年美国布雷顿森林会议上通过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于1945年成立的,1946年6月开始营业。其宗旨概括起来就是担保或供给会员国长期贷款,以促进会员国资源的开发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促进国际贸易长期均衡的增长及国际收支平衡的维持。 | 中国于1945年加入世界银行,是该组织的创始成员国。新中国成立后,其席位曾长期被台湾非法占据。1980年,世界银行声明,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和国际金融公司中国之日起,该三机构将只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生关系。其后中国代表团参加了该组织的历届年会,并单独组成一个选区,自行委任执行董事。世界银行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
国际开发协会 | 1980 | 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1960年,宗旨是:帮助世界上欠发达地区的协会会员国促进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从而提过生活水平,特别市以比通常贷款更为灵活、在国际收支方面负担较轻的条件提供资金,以解决它们在发展方面的需要,从而进一步发展世界银行的开发目标并补充其活动。 | 我国于1980年恢复了在国际开发协会的席位,成为协会的第二类成员国,即借款国。截止到1999年9月,协会共向中国提供了102亿美元无息贷款。截止到1998年6月底,共执行69个项目,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 1945 |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是政府间的国际金融组织。它是根据1944年7月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布雷顿森林召开的联合国和联盟国家国际货币金融会议上通过的《国际货币基金协定》而建立起来的。1945年12月27日正式成立。其宗旨是:促进国际货币领域的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扩大和平衡发展;促进汇率的稳定;协助取消阻碍国际贸易发展的外汇限制;纠正国际收支失调;缩短成员国国际收支失衡时间,减轻失衡程度。 | 我国是IMF的创始成员国,在IMF单独选派执行董事,并且是IMF临时委员会的成员。我国始终致力于维护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作为一个政治大国在IMF中起到平衡的作用,IMF也重视中国的作用。IMF对于改善我国的宏观政策调控机制,增强宏观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起到积极作用,同时对我国的经济工作和经济政策的正确制定也有促进作用。 |
亚洲开发银行 | 1986 | 亚洲开发银行(ADB)是面向亚太地区的区域性政府间的金融开发机构。它是根据联合国亚洲及太平洋社区委员会专家小组会建议,并经1963年12月在马尼拉举行的第一次亚洲经济合作部长级会议决定,于1966年11月正式建立的,总部设在菲律宾首都马尼拉。其宗旨是向其会员国或地区成员提供贷款和技术援助,帮助协调会员国或地区成员在经济、贸易和发展方面的政策,同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进行合作,以促进亚太地区的经济发展。 | 我国于1986年加入亚行,成为亚行的第三大股东。在1987年4月举行的理事会第20届年会董事会改选中,中国当选为董事国并获得单独的董事席位。同年7月,亚行中国办公室正式成立。亚行对我国的贷款支持了我国能源、交通、环境保护等基础设施和国家项目的建设,为缓解我国外汇短缺,促进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
国际清算银行 | 1996 | 国际清算银行(BIS)成立于1930年,同年正式开业,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际金融机构,时至今日,它仍然在国际中心银行的运行中起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其宗旨是促进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合作,为国际金融运作提供额外的便利,并作为国际清算的受托人或代理人。 | 中国人民银行自1984年起就与国际清算银行建立了业务方面的联系,办理外汇与黄金业务。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该行年会为中国广泛获取世界经济和国际金融信息、发展与各国中央银行之间的关系提供了一个新的场所。且中国人民银行的一部分外汇储备存放于此行,对中国人民银行灵活、迅速、安全的调拨外汇、黄金储备非常有利。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成为该行正式成员。 |
国际海事组织 | 1973 | 国际海事组织(IMO)是联合国系统中负责处理国际海运技术专门问题的一个专门机构。1948年在联合国支持下召开,通过了《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公约》,1959年在英国伦敦正式成立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并召开了第一届大会。1982年改名为国际海事组织。其宗旨是:在与从事国际贸易航运技术问题有关的政府规章和惯例方面,为各国政府提供合作机构;在海上安全航行效率和防止及控制船只对海上污染的问题上,鼓励各国普遍采用可行的最高标准;处理与本组织宗旨有关的行政与法律问题。 | 自1989年国际海事组织第16届大会以来,我国连续第9次竞选并获选A类理事。中国是海洋大国,也是航运大国。近年来,中国航运业得到蓬勃发展。中国的海运事业已与世界海运业的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中国一贯非常重视并积极参加IMO的活动,已批准或加入了IMO通过的几乎所有重要的公约或议定书并忠实地履行着这些国际文件下承担的义务。 |
国际标准化组织 | 1992 |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是世界上最大的标准化组织,1947年成立于瑞士日内瓦,前身是1928年成立的“国际标准化协会国际联合会”。国际标准化组织是由多国联合组成的非政府性国际标准化机构。其宗旨是在世界上促进标准化及其相关活动的发展,以便于商品和服务的国际交换,在智力、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开展合作。 | 中国在2005年是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理事会成员。理事会主要由官员和18个选举出的成员团体组成,负责ISO的日常运行。理事会任命司库、12个技术管理局的成员、政策发展委员会的主席,决定中央秘书处每年的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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