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机构组织以及主要工作职责
精神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推动和提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一届精神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XXX、、XXX
成员:XXX、XXX、XXX、XXX文明单位创建规划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审议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规章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审议精神文明建设的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的统一组织实施:
1、通过专题会议、宣传专栏、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宣传普及文明知识,刻力营造文明环境,激发人民众追求文明的热情;
2、强化众思想道德教育,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着力培养公民道德意识,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树立“精神文明”的观念;
3、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部署,做好每一次活动或每一项工作宣传教育、贯彻执行、监督检查、评比总结等项工作,要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达到推动文明建设工作前进的目的;
4、着力在全体在职人员和居民中推进规范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诚信服务,建设规范的、走在前列的标杆单位。
5、在道德、文明的基石上,建设有特的、与社会和行业发展相适应的、优秀的单位文化;
6、策划并持续开展相关的主题活动,丰富人民众的精神生活,用各种有效的手段激励职工众争先创优,树文明典型,以点带面稳步、全面地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打造和谐单位、创优单位相结合,以精神文明建设带动单位向成为当之无愧的优秀单位的目标迈进;
8、确保文明建设工作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四、审议决定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表彰、奖励或处罚。
精神文明单位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责任分工
组长职责:对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总责。主持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活动,领导各部门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副组长职责:拟定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相关教育、培训计划,宣传、传达、落实管理部门文件精神和班子决议,在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职责,组织开展工作研讨、阶段性工作总结及相关配套活动。
成员职责:参与研定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工作计划及有关活动。结合在本单位的岗位职责,按照本单位的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指标,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的实施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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