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制考评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建立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依据《安徽省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办法》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共同责任
1、负责制订本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认真履行本单位创建文明城市的职责,并负责所辖单位履责。
3、扎实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4、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的指标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5、完成市文明委交办的其它创建任务。
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要任务分解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发挥在创建文明城市中的综合服务和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市委、市政府坚持四个文明协调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做好争创活动的督查督办工作,做好“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精神文明建设绩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双引号内的内容为测评指标,下
同)。牵头抓好市委、市政府办公大院、住宅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
2、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加强机关文明创建工作,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督查创建工作制度。
3、市纪委(监察局)、市效能办:负责“国家机关依法行政,党政机关勤政高效,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等工作的落实。做好创建效能督查和责任追究。
4、滁州军分区:协调和组织驻滁部队积极参加地方创建文明城市活动。组织开展军民共建、拥政爱民活动。
5、市委组织部:负责“干部理想信念、从政道德教育形成制度”等工作的落实。负责“定期对干部进行经济、法制、文化、科技等方面知识的综合素质培训”等工作的落实。
负责“建立完善学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习的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定期组织督查,把考核
结果纳入领导干部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班子建设目标管理体系;组织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经常开展学习交流活动,用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等工作的落实。
6、市委宣传部:负责“把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作为党委政府一项政治任务,制定具体学习计划及实施方案;深化中国特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学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党委讲师团、市民宣讲团等深入基层开展宣讲,推动讲话精神
进农村、企业、社区、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用中国特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众,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负责“干部理论学习,市民诚信教育、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教育、先进典型宣传、三下乡、学习型城市”等工作的落实。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四进社区覆盖面”等工作的落实。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的宣传活动。协调和组织新闻单位加大创建宣传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指导协调文化活动,繁荣理论、文艺、出版事业。
7、市文明办:做好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组织、协调、指导,制订各项实施方案,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做好“道德教育,市民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创建规划,以城带乡,联动发展,管理制定,监督制度,投入机制,创建经验宣传,荣誉称号”等工作的落实。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公共场所秩序,公共场所道德”等工作的落实。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开展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为目标的宣传教育与实践活动。
文明单位创建规划做好“运用经典诵读、全民阅读、论坛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孝老爱亲主题活动,宣传好家风好家训,传承中华孝道和敬老之风;贯彻中央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的意见》,以市委或市文明委名义对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市民对志愿服务活动认同和支持
率≥90%,注册志愿者人数占城市建成区常住人口的比例≥8%;定期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创建工作,并按规定办理相关的议案、提案”等工作的落实。
8、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负责“鼓励市民见义勇为,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宣传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将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保障有力;无影响较大的体性事件发生”等工作的落实。负责“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及时表彰见义勇为的先进个人与集体”等工作的落实。制定和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组织开展法制、安全、文明社区创建活动。
9、市经信委:负责“推行企业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机制,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主题创建活动”等工作的落实。抓好职工队伍的职业道德建设和诚信建设,建立比较完善的文明行为规范和优质服务承诺制。负责组织沿街工业企业参与文明创建活动,重点督促沿主干道的企业净化美化外部环境。负责协调滁州火车站及铁路沿线创建工作。
10、市发改委: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抓好落实。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指标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考核;贯彻中央文明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座谈会精神,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具体部署;制定贯彻中央
文明委《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的工作方案,推动建立统分结合的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机制;制定贯彻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实施意见;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信息记录动态更新,可实时查询”等工作的落实。做好“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建立对诚信企业和模范个人的嘉许制度,在行政许可、资格认定、公共服务等方面研究出台对诚实守信者的优待政策。
11、市规划和建设委员会:做好“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公共设施维护,主干道设施,街巷基础设施,供水、公交、风景园林”等工作的落实。负责建设和维护城市行车道、人行道、路灯、给排水、城区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负责栽植和养护绿化带、行道树和街头游园绿化,做到城市绿化工作达标。负责城市公交优质服务,车辆及站台净化、美化。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创建工作,管理占道施工、占道堆放建材。负责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创建工作,管理占道施工、占道堆放建村。负责“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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