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大屏幕管理制度
LED 大屏幕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 LED 显示屏使用管理,规范使用行为,保证公司 LED 显示屏按照要求进行规范使用及内容发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 LED 显示屏,是指由我公司投资建设的相关设备,即银泰城室内外LED 全彩显示屏。
第三条凡本公司进行 LED 显示屏的使用均遵守本办法。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第四条本办法中所涉及 LED 屏,企划部门为使用内容审核及广告发布部门。
LED 屏日常播控
第五条大屏幕的管理与使用由播控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操作。第六条播控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负责大屏幕系统的日常使用与维护,发现设备出现问题及时汇报。
第七条播控员要对大屏幕系统进行备份,系统出现问题立即恢复;要定期检查大屏幕线路,如有损坏立即专业人员维修。
第八条 LED大屏幕播放时间各地公司根据开闭店时间进行规定。
第九条播控员要按照要求的播出及关闭时间开关大屏幕,每天下班前要检查大屏幕系统是否设置好定时关闭,并检查音量及画面是否正常。
LED 屏的内容发布
第十条企划部为 LED 屏内容发布的制定及审核部门,企划部每月按照客户广告数量及客户要求播放次数,合理安排广告播放。
第十一条其他各部门如需进行相关 LED 屏显示内容更换需按照《LED 显示屏变更内容申请表》(另附)按流程依次上报具体负责人审批后交至LED 播控员进行调整更改。
广告节目的删减、增添或更换必须严格按照“节目变更”的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除 LED 负责人员管理外,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 LED 屏相关内容的更改,如因擅自变更内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人员本人及其相关当事人负责。
第十三条需要发布信息的各部门需提前填写《LED 大屏使用申请表》,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 LED 负责人员备案,然后申请表(或复印件)交由播控人员播放。广告或
信息发送前应对内容进行审核,需要播放的信息必须“规范、安全、真实、准确、
画面美观”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需要发布的广告及相关信息需提前申请经 LED 相关负责人及领导审核批准,经同意后可正常播放使用。
第十五条凡在本 LED 大屏幕上进行发布的广告及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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