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审公司管理制度
评审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1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评审公司管理制度(通用11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评审公司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职人员。
三、职责
为本制度执行各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
1、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须填写《忘/为打卡单》,并说明原因,但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否则不以出勤论处,须扣除当日工资。
2)公司不允许员工迟到/早退,若迟到/早退,按一定比例在工资中扣除1-3分钟扣5元/次4-10分钟扣10元/次11-30分钟扣20元/次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次
3)上班时间
生产部门:公司采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10.5小时,白班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员工每半个月转班一次,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现场交接。
管理部门08:00-12:0014:00-18:0018:30-20:00
公司例会每周一、三、五、7:50在公司大门早会不得任何借口请假,迟到旷会10/一次
2、请假
1)请假人员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原因,特殊情况可先告知各部门分管领导,回公司上班当天须补签请假条。公司职员请假一至二天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即可,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经理批准。请假人员必须在确认请假单已审批完后方算完成请假。班干部、职员以上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未按正常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而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请假单审批完后交人事处,以便核算考勤。
3)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主管写书面报告,经管理部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在一定标准下,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未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4)请长假者到期未能按时上班时,需先向所属部门主管人申请批准,班干部、职员以上级别需报经理批示。如因公司业务或生产需要不能耽搁的,则需在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若无
广告公司管理制度特殊之情形(比如丧亲),公司一律不接受请假请求,并以旷工论处。
3、旷工
1)一次性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
2)未经请假,私自不上班者。
3)旷工按未出勤时间三倍计算,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入职/离职
1.0试用期未满,员工离职需提前7天。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择优录用人才。
1..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1.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1.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1.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学业证等有效证件。
1.6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5.试用
2.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视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1、2、3个月或以上不等,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2.2试用期薪资按公司相应制度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3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所有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申请。员工辞
职必须经部门主管行政审批,主管以上级别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1)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等,除自动离职者未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其余均应办妥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收后才能离职。
2)若辞职未到期,申请提前办理离厂手续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且证实其工作已交接清楚及无留在公司的必要。人事方可给予办理离厂手续及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人员需填写“离职交接表”(交还工具并确认工具无损坏),经相关人员审批回签并须在结算工资当日将表交给财务,所有离职人员,在离职到月底结算工资。
1)急辞人员,职员以上人员需扣除工资总额的30%。
2)试用期未满,工作时间未够7天者不予以结算工资。
3)因特殊原因,如疾病、意外事故等要求急辞工者,经公司证实及审批后,可给予办理急辞工手续,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表”,经各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后方可离厂。
4)凡不按正常手续辞工者或急辞工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且永不录用。
5)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薪资。
6)无法胜任工作者,给予辞退处理。
7)因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开除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6、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纪律和管理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提前到打卡区等待)、不旷工,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睡觉、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看小说、杂志、玩手机、睡觉等)。
2)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3)上班时间不允许穿拖鞋,应按统一工作服。
4)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章行事,不以职务、工作之便图谋私利。
5)服从领导、勤奋工作、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关心他人。
6)公正平等、诚实守信、维护集体荣誉、严守公司机密。
7)讲文明、讲礼貌、克勤克俭、着装得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8)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盗窃公司或者他人财物、不参与赌博、及黄淫秽等违法犯罪活动。注:(打架不管有理无理先动手违规,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先动手方承担责任。)违反这一条无薪开除,情况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