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陈丽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李龙、陈丽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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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结日期】征服 电视剧2022.05.24  赛尔号战斗系精灵
【案件字号】(2022)粤03民辖终617号 
【审理程序】二审 
【审理法官】赖建华谢冰羚尹伊 
适合雨天的心情的句子【审理法官】赖建华谢冰羚尹伊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李龙;陈丽华;白梅 
【当事人】李龙陈丽华白梅 
【当事人-个人】李龙陈丽华白梅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原告】李龙;陈丽华 
【被告】白梅 
【本院观点】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证据不足 
【指导案例标记】
【指导案例排序】
【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上诉人即原审被告白梅住所地位
于原审法院辖区,原审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被上诉人在一审阶段提交的哈尔滨市博物业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及《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经常居住地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故原审裁定本案移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5民初406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2 19:24:54 
李龙、陈丽华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管辖上诉管辖裁定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2)粤03民辖终617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原告):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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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诉人(原审原告):陈丽华。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白梅。
审理经过     上诉人李龙、陈丽华因与被上诉人白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5民初40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查。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属合同纠纷。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被上诉人即原审被告白梅住所地位于原审法院辖区,原审法院作为被告住所地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被上诉人在一审阶段提交的哈尔滨市博物业有限公司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及《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等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经常居住地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故原审裁定本案移送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审理处理不当,本院予以纠正。上诉人的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一、撤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5民初406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由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判长 赖建华
遥感技术审判员 谢冰羚
审判员 尹 伊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柯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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