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连好与陈永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案由】民事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合同纠纷 借款合同纠纷 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法院】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金融学都学什么【审结日期】2020.11.16
【案件字号】2020最后一天图片(2020)粤06民辖终1799号
【审理程序】二审
留什么给你【审理法官】杨帆周辉何希红
【审理法官】杨帆周辉何希红
【文书类型】裁定书
【当事人】杨连好;陈永新
【当事人】杨连好陈永新
【当事人-个人】杨连好陈永新
【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
【字号名称】民终字
【原告】杨连好
【被告】陈永新
【本院观点】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
【权责关键词】如何学好语文撤销合同级别管辖专属管辖选择管辖被告住所地原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 热门电影排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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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借款合同》第九条约定“争议协商不成的,均可起诉到甲方所在地法院"。甲方即被上诉人一方住所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上述管辖条款可以认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纠纷由被上诉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且并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应为合法有效。上诉人上诉所称的不动产物权纠纷系因案涉借款合同产生,上诉人以房产对案涉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属案涉《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根据《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三款关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的规定,本案抵押担保合同的管辖地应根据主合同确定,案涉主合同明确约定管辖地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据此,原审法院作为合同协议选择管辖的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原审裁
定正确,应予维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2-09-21 02:09:19
【二审上诉人诉称】杨连好上诉称,本案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和不动产物权纠纷两个诉,不应统一适用合同管辖原则,不动产物权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本案涉案不动产位于三水区。据此请求撤销原审裁定,指定本案由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理。
杨连好与陈永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6民辖终1799号
当事人 上诉人(原审被告):杨连好。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陈永新。
审理经过 上诉人杨连好因与被上诉人陈永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6民初23600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
二审上诉人诉称 杨连好上诉称,本案存在民间借贷纠纷和不动产物权纠纷两个诉,不应统一适用合同管辖原则,不动产物权纠纷应适用专属管辖原则,本案涉案不动产位于三水区。据此请求撤销原审裁定,指定本案由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理。
二审被上诉人辩称 陈永新答辩称,原审裁定正确,请求二审法院予以维持。
本院认为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系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借款合同》第九条约定“争议协商不成的,均可起诉到甲方所在地法院"。甲方即被上诉人一方住所地位于佛山市顺德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案中,上述管辖条款可以认定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选择纠纷由被上诉人住所地人
民法院管辖,且并不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应为合法有效。上诉人上诉所称的不动产物权纠纷系因案涉借款合同产生,上诉人以房产对案涉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的《房地产抵押合同》属案涉《借款合同》的从合同,根据《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第三款关于“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合同发生纠纷,债权人向担保人主张权利的,应当由担保人住所地的法院管辖。主合同和担保合同选择管辖的法院不一致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的规定,本案抵押担保合同的管辖地应根据主合同确定,案涉主合同明确约定管辖地为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据此,原审法院作为合同协议选择管辖的人民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应予驳回。原审裁定正确,应予维持。
寒假趣事作文800字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落款
审 判 长 杨 帆
审 判 员 周 辉
审 判 员 何希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六日
法官助理 於 辉
书 记 员 蔡梅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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