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车险保险产品知识培训
非车险产品知识培训
一、保险产品概述
(一)保险产品的定义个人贷款抵押房屋保险
保险产品是一种以被保险人的有形财产、相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或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无形的产品,它是由保险条款、投保单(包括问询表)、保险单、保险凭证、暂保单、保险批单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书面协议等组成的保险合同。
(二)保险产品的监管
1、行业监管
根据保监会2005年11月3日发布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的规定,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应当报保监会或者派出机构审批或者备案,已经审批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需要修改的,要重新报送审批或备案;如果需要报送审批的产品未报送审批的,处5万元到30万元;需要报备的产品未报备的,1万元到10万元。如果已经备案的保险条
款或者保险费率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坏社会公众利益或侵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的,监管部门责令改正或停止使用,如果逾期不该或者未停止使用的,10万元到50万元。
以上规定表明,现在保险条款和费率的使用比以往更加严格,各经营单位应杜绝使用未报送审批或备案的产品,更不能在未经过总公司同意的情况下自行开发产品并任意使用;如果需要以协议方式承保的,也要上报总公司,由总公司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监管部门报批或报备。
2、社会监管
最近浙江工商局对浙江省内的各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进行审核,并对违规和不合理的产品作了点评,舆论界也对此事件也做了大量的报道。中国保监会、中国保险协会和各家保险公司都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经过多次讨论,对保险条款的共性问题达成统一处理意见。各家公司对各自条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修改,并向浙江工商局作了反馈。对有些尚存争议的条款,由协会统一向浙江工商局解释。因此,今后在开发和使用保险产品时,要更加注意产品的合规性和合理性,保险产品要经受得住其他监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三)保险产品的分类
根据《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保险产品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类:
1、审批和报备的产品
(1)审批的产品包括:
a.依法实行强制的保险;
b.机动车辆保险,包括机动车辆损失保险、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及其附加险;
c.投资型保险;
d.保险期间超过1年的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2)备案的产品
除上述审批的产品,其余的产品为备案产品。
2、按照险种分类的产品
财产保险产品分成以下13类:
(1)法定强制性保险
(2)投资型保险
(3)企业财产保险
(4)家庭财产保险
(5)工程保险
(6)责任保险
(7)信用保险
(8)保证保险
(9)船舶保险
(10)货物运输保险
(11)特殊风险保险
(12)农业保险
(13)其他(包括综合性保险)
(14)车辆保险
3、按照承保方式分类的产品
按照承保方式分类的产品有主险产品和附加险产品。
4、按照使用区域分类的产品包括全国性产品和区域性产品。
二、我公司非车险产品体系
我公司的三个业务部门(车险部、业管部、人身险部)分别管理所属的产品。非车险产品为车险和人身险产品之外的其他所有产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法定强制保险、投资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工程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船舶保险、货物运输保险、特殊风险、农业保险以及其他(包括综合或一揽子保险)。以下按照险种分类,分别介绍我司目前使用的非车险保险产品:
    (一)法定强制性保险
目前的法定强制性保险产品包括:旅行社责任保险、道路承运人责任保险、道路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保险和工伤保险(由劳动行政保障部门负责,属于非商业性保险)。
(二)投资型保险
投资型的保险一般以普通家财保险为载体,被保险人缴纳的保费除了保障其在家庭财产遭受损失时得到补偿外,还能够获得投资收益。人保的“金牛”系列就属于这一类。目前我司尚无此类产品,总公司将根据分公司的需求,尽快开发和推出我司的投资型保险产品。
(三)企业财产保险
企业财产保险包括涉外企业财产保险和国内财产保险,它们承保的是坐落在固定地点的财产。
1、涉外企业财产保险
涉外企业财产保险产品包括财产保险和财产保险一切险。财产保险承保有限的列明风险;财
产一切险承保除责任免除之外的所有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财产保险和财产一切险有其配套的三个主要附加险,即利润损失险、机器损坏险、机器损坏利润损失险。后三个附加险一般不单独承保。此外,财产保险和财产一切险还有其他21个附加险。这些产品源自英国的火灾一切险保险条款,都有其英文版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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