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司费用及底价销售方案
医药公司费用及底价销售方案
为配合当前江西省基本药物试点中心卫生院配送模式,迎合国家医改后可能实施“两票制”的趋势,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正对终端客户的销售方式暂定为:底价销售、费用制销售两种方式。
一、 底价销售:
1、 代理商按配送公司的流向我公司支付 底价货款及税金,税率为           
   
2、支付方式:预付款或下月初支付上月货款及税金。
3、回款:配送公司汇款至公司后3-7个工作日内公司将回款支付给分销商。配送公司原则为按发票号回款,在该批货物最后一次销售给终端医院之日起90天后回款。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在另行协商。
二、费用制销售:
1、 我公司每月按配送公司的流向给销售人员支付学术经费,费用率定为
2、 支付方法:压批付款。
A: 终端医院二次进货后次月5-10日支付第一批药品的学术经费。
B: 终端医院三次进货后次月5-10药品底价查询日支付第二批药品的学术经费。
3、销售人员负责销完所有发至医院的药品,原则上不允许退货,如出现退货情况,则从下月经费中扣除已支付经费,并负责在次月内销完所退产品。如出现退货无法销完或者过期的情况,则该产品的中标价的30-40%赔偿公司损失,并退回该批产品学术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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