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需求调查表(单身申请者填写)
重要提示:本表将用于为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建档,请申请人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可靠。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对调查对象提供的情况和个人隐私严格保密。
填表说明:
个人积分入户查询1. 广州城镇户籍:指具有广州市市辖十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2.年可支配总收入:指上一年(2010年)可支配收入总和。可支配收入:指在扣除个人所得税、财产税及其它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实际收入;通俗地讲,就是扣除“五险一金”和所得税后,居民到手、可以用于自由支配的收入。无收入者填写“0”。
3.与申请人关系,特指称谓,即您称该人为__⑴父亲⑵母亲⑶儿子⑷女儿⑸其他。
4.资产总额:资产包括银行存款、土地及房产、汽车、投资类资产(含企业股份、股票、各类基金、债券等投资类资产)估价、收藏品及其他。申请人在填写本人资产总额时,应当将价值800元以上的上述物品全部统计在内。无资产者填写“0”。
5. 同住成员指与申请人长期共同居住在一套房的人员,同住人数应包括申请人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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