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标准
北京市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标准
北京 户口北京市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  农业户口:如果单位未为农业户口的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保险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满1年才有补偿,不满整年的没有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2011年7月1日后的情况,应要求向社保稽核科投诉补缴,而不能获得现金补偿。
2.  非农业户口: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员工,如果单位未为其购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需要向社保稽核科投诉。但需要注意的是,非农业户口的员工不能主张补偿。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单位未签订合同、未购买社保,员工可以主张合同补偿、社保补偿及经济补偿。
在北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
-  养老保险: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2%;
-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确定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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