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标准
北京 户口北京市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标准如下:
1. 农业户口:如果单位未为农业户口的员工购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保险给予补偿。补偿标准为满1年才有补偿,不满整年的没有补偿。但需要注意的是,2011年7月1日后的情况,应要求向社保稽核科投诉补缴,而不能获得现金补偿。
2. 非农业户口:对于非农业户口的员工,如果单位未为其购买社保,员工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保。补缴需要向社保稽核科投诉。但需要注意的是,非农业户口的员工不能主张补偿。
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单位未签订合同、未购买社保,员工可以主张合同补偿、社保补偿及经济补偿。
在北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比例分别为:
- 养老保险: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账户);
-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
- 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2%;
-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确定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如果单位未按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偿。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