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第二届中小学田径运动会
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经研究决定,南郑县第二届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定于2011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举行。为确保本次运动会顺利召开,确保师生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次运动会安全工作指导思想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明确,处置及时”。运动会安全工作由大会组委会统一领导,职教中心负责运动会校园和场地安全;各代表队负责本队生活、交通、活动和比赛时的安全;大会裁判长、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根据赛场安全预案和游行安全预案职责分工负责队员、观众的安全。
二、领导机构
运动会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李宏伟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刘 俊 县长助理、县信访局局长
陈小彬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李宝林 县公安局副局长 交警大队队长
张新建 县公安局副局长
王建华 县住建局局长
张正明 县卫生局局长
陈晓馨 县工商局局长
成 员: 张明宇 县信访局副局长
刘 阳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副大队长
方春忠 县住建局副局长、城管综合执法局局长
余建强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 勇 县卫生局副局长
龚兴雁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杨 华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长林 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组长
李 兵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王锡奎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二、工作职责与要求
(一)各部门职责
1、教育体育局职责:①负责安全保卫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的制定;②游行申请报告的报送;③安全保卫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召集;④按照科室包联学校的原则对各代表队运动员、裁判员和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常规安全管理;⑤抽调机关工作人员和保安协助公安、交警、工商、城管、消防等部门做好运动员安全保卫工作。
2、公安局职责:①游行的审批和治安保卫;②负责会场治安管理;③游行期间的安全警戒,防止突发意外事件发生;④游行开始和结束时众的疏散;⑤处置运动会期间的突发事件;⑥加强运动会期间城区治安巡逻和夜间巡查。
3、交警大队职责:①在游行期间出动警车为游行队伍开道;②对游行队伍所经过的道路进行临时交通管制,清理游行道路上的违规停放车辆;③出动警力在游行起点(职教中心门口)和折返点(渔场路口)设立禁行标识,疏导交通;④派警力维持赛场周边交通秩序,指挥车辆停放;⑤对参赛各单位车辆和司乘人员严格检验。
4、住建局和城管综合执法局职责:在游行开始前清理游行线路上的占道经营,确保游行线路畅通。
5、卫生局职责:①运动会期间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护;②监督和检查城区旅店、饭店、食堂、饮食摊点卫生状况,保证运动会期间食品卫生安全;③派专人驻县职教中心检查食品卫生安全。
6、工商局职责:①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②监督管理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③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7、消防大队职责:①对赛场和运动员住宿、用餐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标志进行检查;②制定赛场消防预案;③对赛场火灾进行处置并协助有关部门查明火灾原因。
8、信访局职责:①受理运动会期间的信访事件;②妥善处置运动会期间的众上访事件和其它稳定事件。
(二)各代表队职责要求
1.各代表队要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参赛队的安全工作预案,与组委会签订安全责任书,各校校长是本校代表队的第一责任人,对所有参赛队员的安全负总责,领队及教练是本代表队的主要责任人。各校出发前要召开动员会,对教练、队员都要提出纪律、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
2.严把队员选拔关。领队、教练对所有参赛队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全面细致的了解,并按规定进行体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不适宜参赛的学生,即使其原有竞技运动成绩再好也不准参赛,严禁强制学生参加比赛。对因盲目追求运动成绩而忽视参赛队员身体问题,出现意外的,要追究领队、教练等有关人员的责任。
3.各代表队要全方位做好本队成员的安全工作。
一是做好安全教育。要对参赛队员进行交通、饮食、比赛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二是注意交通安全。各参赛队要安排专人负责,注意来回路上的交通安全。租用车辆时,一定要检查车辆和司机的相关证照,要和车辆经营单位签定安全协议。要选择有丰富驾驶经验的司机,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要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保证不超员、不超速、文明驾驶,合理安排时间,坚决不违章,确保全体成员的交通安全。
三是重视生活安全。各代表队住宿和就餐时,要注意选择有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且安全有保障、信誉较好的店铺;各代表队统一购买食品、饮料并发放给队员,购买时应向对方索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保证各种食品的质量。
四是注意比赛安全。各校领队和教练赛前带运动员熟悉比赛场地,按规定程序参加比赛,指导参赛学生掌握技术要领,科学准备,认真参赛,不违规操作。听从裁判员指挥,比赛时不得远离运动场。对正在参加比赛的运动员要密切注意其身体健康状况,及时处置突发事件。
五是注意观赛安全。不参加比赛的人员,要按指定位置文明观看比赛,不准随意进入比赛场
地,不带领无关人员进入校园观看比赛或滋事。
(二)承办学校职责要求
1.职教中心要成立安全领导小组,制定安全实施方案。
2.确定各区域安全责任人,定岗、定员,协助裁判做好安全工作,确保赛场设施安全。
3.学习有关安全预案,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安全教育。
4.设立专职保卫,确保赛场无闲杂人员出入。
5.设置安全信息员,在运动会期间加强对会场、休息场所等有关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沟通与解决。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三)安保工作人员职责要求
1.运动会裁判长、裁判员、所有工作人员都要落实“一岗双责”,各司其责,确保运动会正常进行。
2. 运动会总裁判长是运动会安全第一责任人,各裁判长是本赛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裁判员负责本裁判区域内运动员、观众的安全,要仔细观察,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及时处置本赛场的所有突发事件。
3.运动员在点名后方能进入比赛场地,认真进行准备活动,以防止运动伤害;比赛完毕立即退场,不得在场内逗留围观。
4. 教练员、裁判员赛前要指导运动员做好准备活动,向运动员讲清比赛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以减少运动伤害;裁判员在赛前认真检查并保管好比赛器械,及时清理场地周边闲散围观人员,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方能进行比赛。
5.大会保卫组应加强赛场的检查及秩序维持,严禁无关人员未经允许私自进入场内观看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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