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1.11.09
∙【文 号】文市函[2011]2063号
∙【施行日期】2011.11.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文化
正文
文化部关于同意新加坡歌手林俊杰到江苏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63号)许魏洲 放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11〕72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新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新加坡歌手林俊杰,于2011年12月11日到江苏省南京市演出。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QQ:729038198,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