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烈度和震级有感地震一般是几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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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科技术语》2008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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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级(earthquake magnitude)是表示地震本身大小的量度指标,是以地震仪测定的每次地震活动释放的能量多少来确定的。目前国际、国内比较通用的是里氏震级(Richter magnitude)。里氏震级是由美国的里克特(Charles Francis Richter)和古登堡(Beno Gutenberg)在1935年提出的一种震级标度,以发生地震时产生的水平位移作为判断标准。我国目前使用的震级标准,是国际上通用的里氏分级表,共分9个等级。地震愈大,震级的数字也愈大,震级每增加一级,通过地震被释放的能量约增加32倍。
地震烈度(earthquake intensity)是根据地震对地面造成的破坏程度划分的等级,是指地面及房屋等建筑物受地震破坏的程度。同一地震发生后,不同地区受地震影响的破坏程度不同,烈度也不同。影响烈度大小的因素有:震级、震源深度、震中距、土壤和地质条件等。
震级表示的是地震的大小及释放能量的大小,而地震烈度表示的是地表的破坏程度。一次地震只有一个震级,却在不同地方有不同的地震烈度。例如,1976年唐山地震,震级为7.8级,震中烈度为11度;受唐山地震的影响,天津市地震烈度为8度,北京市地震烈度为6度,再远到石家庄、太原等地区地震烈度只有4~5度了。所以今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尽管在北京只有部分人感觉到这次地震,但感受的仍是一次8.0级的地震,只是北京的地震烈度与震中汶川的地震烈度相差甚远。
(邬江/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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