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死刑存废之争论我国废除死刑的现实选择
由死刑存废之争论我国废除死刑的现实选择
摘要:本文对死刑的存废之争进行了概述,并由我国的国情分析了我国不能立即废除死刑的原因。
关键词:废除死刑;存废之争;现实选择
一、    引言
死刑在人类的刑罚史上一直占据着重要的位置,从几千年前的奴隶社会延续至今,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和历史的演进,人们开始对死刑进行深刻的反思。自从刑法学巨匠贝卡利亚在其于1764年发表的传世名作《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发出了在一个组织优良的社会里,死刑是否真的有益和公正?”的质问和呐喊后,死刑问题一直是刑法学界和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争鸣的热点。伴随着死刑废除论的产生,死刑保留论也出现了,对废除论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批评和驳斥。面对激烈的死刑保留和死刑废除之争,各国针对自己的实际情况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对于历史悠久、人口众多、成分复杂的中国来说,要废除死刑还要从客观实际的国情出发,并非谈存言废之论如此简单。
二、死刑的存废之争
综观专家学者的意见,持保留死刑观点的主要论据有:
第一,死刑对可能犯罪的人具有最大的威慑力。刑罚越严厉,有理性的人就越害怕,威吓作用就越大。而死刑是最严厉的刑罚,试想哪一种刑罚能比剥夺人的生命更可怖。所谓杀一儆百,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第二,死刑对罪犯本人可以从根本上制止其再犯罪。如果没有死刑,即使罪犯被判终身监禁,他还是有可能在监狱中犯罪,例如杀人、越狱、殴伤其他囚犯等。只有将其处死,才可以防止他们继续犯罪。
第三,死刑是重罪犯人应得的报应,是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死刑可以满足人们的报应观念,满足人们本能的报复心。对那些用残忍手段杀害无辜者的罪犯,理应受到相同的或相称的处罚,而死刑就是最公平的惩罚,否则,就意味着被害人生命不如犯罪人生命重要。
第四,死刑比长期监禁那些最危险的犯罪人更省钱。处决一名死囚,只需要花费一、一针的代价,长期监禁则需要支出大量的财政费用,而保留了生命的犯罪人,在长期监禁中
对社会的经济贡献很小。
四级分值分布
持废除死刑观点的主要论据有:
第一,死刑并不比终身监禁具有更大的威慑力。迄今为止,尚无任何证据表明重罪的发案率与死刑的存废之间有必然的联系。北京大学法学院陈兴民教授认为,事实已经证明,存在死刑的国家,与废除死刑而以无期徒刑为最高刑的国家,死刑与无期徒刑对于犯罪的威慑力是相等的。
第二,死刑断绝了犯罪人悔过自新之路。有资料显示,谋杀犯无论是在监狱里还是被释放后,都极不可能再犯他罪。湘潭大学法学院邱兴隆教授说,由于不能区分哪些杀人犯会再犯罪,那么,将所有的杀人犯都处死就是不正当的。长期监禁一样可以阻止现有的死刑犯再犯罪,达到其与社会隔离的防范目的。
第三,死刑涉及到对生命权的保护,社会应该为犯罪行为承担必要的代价。从经济的或者功利的观点看,一般来说,处决罪犯的确比长期关押罪犯更省钱。但是,生命的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来自台湾的徐文宗律师赞同这样的观点:犯罪人并不是孤立存在于世
间的,对于犯罪人的谴责,除了犯罪人本身以外,还应包括孕育犯罪人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例如,不良的成长和教育环境、残缺的社会福利制度导致的贫穷等。因此,社会必须承担对犯罪人再教育的责任,而处决他,就是让他一人承担了全部的责任。
三、我国废除死刑的现实选择
我国是一个有着几千年封建文化传统、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目前正处于改革和发展的社会转型时期。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讨论死刑的存废问题,中国的国情是必须考虑的因素。并且废除死刑,并非是一纸空言所能解决的,它需要许多条件同时具备。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还不宜立即废除死刑,因为死刑的废除不仅需要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治安状况等各方面条件的齐备,而且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过程。
(一)社会精神文明程度和经济水平决定了我国需要保留死刑
在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高和社会经济条件较好的国家,人们比较看重人的生命的价值,死刑废除的物质条件比较好,现在许多发达国家全面废除死刑为这个观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而就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妄谈废除死刑,显然有些牵强。首先中国的人口目前
已达到了高峰期,一般而言,这也意味着社会形势将日趋严峻,失业问题、大学生就业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出路问题,构成了中国社会极不稳定的重大隐患,同志曾说稳定压倒一切,只有社会稳定了,国家的经济才能持续发展。我们大家有目共睹这样一些事实,地方黑社会势力横行无忌,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屡禁不绝,抢劫、、凶杀的暴力事件不断出现,刑事案件总量持续上升,对这些,人们普遍的心理是处死罪犯。因此,尽管目前我国的GDP总值不断增加,但不可否认,我们的精神文明程度依然较低,人们对生命的价值看得较轻,对死刑的要求依然强烈。
(二)保留死刑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利于政治环境的稳定
陈升的老婆是谁2006129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实施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法治社会中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宽严相济是我国预防和控制犯罪的基本刑事政策,从刑罚学的角度来讲,它是一种刑罚轻重的选择。作为一种理想的刑罚状态,宽严相济人人网情侣空间要求刑罚制度该宽则宽、该严则严。要求罪刑相适应,对轻微的犯罪处以较轻的刑罚,对严重犯罪处以较重的刑罚;对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和酌定情节的,予以宽宥;对累犯、惯犯等,予以重刑惩处。其中,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仍然适用
死刑体现了保卫萝卜深海14攻略宽严相济的精神。就是指严格和严厉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严重刑事犯罪要予以严厉打击,以发挥刑罚的威慑作用,并警示社会,从而达到预防犯罪和稳定社会的目的。
(三)民族的文化心理因素
幼儿关键期
中国几千年的死刑历史让统治阶级和普通民众将死刑看成是天经地义的一种刑罚方法。苟子就指出: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乃百王之所同,不知其所由来者也。崇尚死刑的报应观念在中国人的心中有着根深蒂固的影响。对比于西方,这是我国特殊的文化传统和国情。在西方,资产阶级登上政治舞台之后,针对野蛮专断的封建刑法,提出了刑罚人道主义的思想。在西方浩浩荡荡的启蒙运动中,无数的法学家开始了对死刑的质疑和反思,普通民众也在这种浪潮中受到洗礼,渐渐意识到死刑是残酷的、非人道的。所以死刑在西方的废除进度较快,遇到的阻力也相对较小。而中国却没有经历以上的历史,民众包括统治者在内难以在很短的时间内接受废除死刑、死刑残忍等思想,仍然保留有朴素的报应观念,其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中华民族社会心理中都还有根深蒂固的影响,这种影响是我国目前废除死刑的一股巨大的阻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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