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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04.06
【文 号】教高厅函〔2021〕13号
【施行日期】2021.04.0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高等教育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高厅函〔202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有关课程平台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要求,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决定开展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基本要求
  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拟认定5000门左右线上、线下、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和社会实践等五类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依照《“双万计划”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认定办法》规定开展课程推荐认定工作。
  申报推荐课程须为普通本科高校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以及通识课等独立设置的本科理论课程、实验课
程和社会实践课程等。高等职业院校课程不在此次申报推荐范围内。
  申报推荐课程须于2021年1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在同类课程中具有鲜明特、良好的教学效果,并承诺入选后将持续改进。此前参加过首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推荐但未通过认定的课程,须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在上次推荐之后至少经过一个完整教学周期的改革实践方可申报。在2020年春季学期,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采用在线方式进行授课的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如符合教改设计理念并取得预期效果,可视为完成一个教学周期。
  课程可由主讲教师个人申报或团队负责人牵头申报。课程主讲教师、课程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课程负责人(或主讲教师)须为申报高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必要的技术支持人员可作为团队主要成员。参与申报课程的所有团队成员均须由其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校级党委或相当级别党组织出具政治审查意见。
  具体申报推荐要求可参见相关类型课程申报书和申报说明要求。《申报书》(模板)和《
申报说明》可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工作网(www.chinaooc. cn)”(以下简称“工作网”)查阅。
  二、申报推荐原则
  (一)质量为本。进一步优化一流课程结构,鼓励围绕重点领域申报满足人才培养迫切需求的课程,注重健全和完善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逐步建立起科学合理的一流本科课程体系。严格遴选标准,重点考查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坚持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确保认定课程经得住检验。
  (二)分类推荐。线上课程和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应突出优质、开放、共享等特征,并配套良好的教学支持服务;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和社会实践课程,要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因课制宜,强调课程内容与教育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并具有一定的示范辐射作用。
  (三)注重实效。注重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改革;关注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过程中的落实情况,以及使用新型教学方式方法取得的学习成效。
  (四)广泛参与。鼓励一线教师积极参与一流课程建设,主动对接国家、区域、行业人才培养需求,积极将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学资源以及创新性教学方式方法应用于教育教学改革实践。
  三、申报推荐程序
  (一)推荐单位
  教育部直属高校课程直接向我部推荐。其他中央部门(单位)所属高校课程由其主管部门相关教育司(局)向我部推荐。地方高校课程由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向我部推荐。军队系统高校课程推荐工作,由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商我部后另行组织实施。在境内课程平台上线的港澳地区高校线上课程参评事项,由我部港澳台办另行安排。
  (二)报送联系人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课程平台单位请于2021年4月13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联系人信息表(见附件1)的扫描件及word文档发送至“工作网”(****************),邮件主题及文件名应包含
单位名称。
  (三)网络申报双一流名单2022初公示
  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于2021年4月19日之后登录“工作网”,查询推荐限额。2021年6月1日至7月10日期间,课程负责人须在线填写申报书及上传相关材料,申报高校和推荐单位须完成报送信息的审核和在线申报、推荐提交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采取以下任一方式,组织相关高校进行申报、评价,并向我部推荐:
  1.网下评价网上推荐。组织高校申报并进行一定形式评价,确定推荐课程后,登录“工作网”,按要求在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上传推荐意见。
  2.网上申报与推荐。组织高校直接通过“工作网”进行申报并开展评价和推荐。“工作网”可为此提供平台支持与技术服务。请有此需要的部门联系人于2021年4月19日前联系“工作网”(如为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则直接联系“实验空间”)。
  (四)纸质材料报送
  相关单位完成网上申报、推荐后,须通过“工作网”打印具有防伪标识的申报备案表(附件2),与平台生成的汇总表(附件3)一并按要求签字盖章,于2021年7月10日前寄送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课程教材与实验室处,每份材料一式一份。教育部直属高校的纸质材料直接报教育部。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和其他地方高校的纸质材料由其主管部门统一报教育部。
  本次认定工作不再接受其他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以网络填报和打印提交的材料为准。
  四、评价与认定
  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五类课程评价指标体系对课程进行网络和会议综合评议。其中,线下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社会实践课程三类课程,通过中央高校赛道和地方高校赛道分别进行评议。
  在认定工作中,对于涉嫌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对课程团队成员存在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问题、五年内出现过重大教学事故,课程内容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第二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入选名单将在教育部网站和“工作网”公示,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予以公布。
  五、认定后管理
  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课程,自认定结果公布之日起,应按照各类课程要求开放共享或持续建设不少于5年。教育部将通过使用评价、定期检查等方式,对课程继续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课程,将取消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资格。
  六、组织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荐单位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推荐等组织工作,规范评价、遴选工作程序,确保课程质量。
  (二)严把质量关。推荐单位和各高校须对申报推荐课程的内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三)严格工作纪律。推荐单位和各高校要严格按照推荐遴选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工作。对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谋求私利、收受贿赂、违法违纪等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接受社会监督。各高校、推荐单位须分别对拟申报推荐课程的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七、相关
  (一)政策咨询及材料邮寄
  (二)填报咨询及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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