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党发[2010]10号
关于在全镇开展 “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更好地发挥农村家庭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区委文明办的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全面在农村中倡导文明、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创建“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活动为载体,激发众创业致富的热情,促进农村文明程度和农民素质的不断提高,促进众的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促进各村经济社会和谐有序发展。
二、创建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宣传发动(2月—5月)。各村必须将创建工作列入全年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与其他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列入镇对村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内容,签订工作责任书,将创建责任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指导,积极创建(5月—7月)。各村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各农户开展好各项创建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3、申报评选,审核表彰(每年7月—10月)。镇上将从每年度9月份开始,组织各村开展评选公示和审查工作,10月底前对评选出的农户进行表彰挂牌。
三、创建标准
1、“文明家庭”标准最有素质的骂人语言
勤劳致富信誉好:积极投身绿产业建设,有1—2门致富项目,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本地人均纯收入的60%,做到勤劳致富、科技致富、诚信致富,在当地发挥了带头作用。
崇尚美德风格高:家庭事务民主协商,生活方式健康文明,夫妻关系平等恩爱,赡养老人尽责尽孝,养育子女优生优教,左邻右舍和善友好,关爱弱势体贴心周到。
家庭内外环境美:庭院绿化美化无杂草,居室洁化净化无灰尘,家禽家畜圈养,杂物堆放规范,环境卫生洁净,清扫保洁经常。
遵纪守法家风正:知荣明耻,守法用法,计划生育不超生,休闲娱乐不越界,移风易俗不迷信,履行义务不落伍,语言文明不粗俗。
读书看报学习勤:关心国家时事政治,知晓科普法律知识,报刊常年订阅,注重学以致用,积极发展个人健康兴趣,提高文化艺术修养。
勤俭持家家业兴:勤俭节约,善于理财,思想解放,勇于创新,红白喜事新办简办,办事不攀比,消费不奢侈,家庭幸福指数稳步上升。
2、“十星级文明户”标准:
道德星: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尊老,拥军优属;无歧视、虐待、遗弃老人、妇女、儿童行为。
守法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无偷盗、欺诈、乱占耕地、乱搭乱建及聚众斗殴等违法行为。
义务星: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积极完成劳动义务工,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适龄青年依法服兵役。
致富星:依靠合法经营勤劳致富,年家庭人均收入不低于本村人均收入,家庭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计生星: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无早婚、早育、未婚先孕、超生。
科技星:热爱科学,不断增强科技意识;参加科技培训,订阅报刊杂志,努力掌握1—2门实用技术;积极参与产业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运用科技致富的能力。
新风星:树立良好家风,家庭成员文明礼貌;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移风易俗,厚养薄葬;崇尚科学,反对迷信;不参与“****功”等及宗族帮派活动。
文教星:尊重知识,尊师重教,支持教育事业,学龄儿童无辍学;有健康向上的家庭文化活动,参与社会文体活动,远离黄赌毒。
团结星: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无打架、斗殴、骂人行为。
卫生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室内整洁卫生,房屋周围无杂草、垃圾、污物,门前屋后绿化美化;饮用水卫生安全,按规定建起卫生厕所;环保意识强,不污染环境。
四、评选、表彰与管理
(一)评选办法
1、自我申报。由农户结合家庭实际,对照“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标准向村民小组进行申报。
2、小组互评。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由众代表按照创建标准,对申报家庭的综合情况进行公开、公平、公正评议,经80%的众代表评议通过的农户,即可报请村支部、村委会审核。
3、评议公示。村支部、村委会根据村民小组会议的推荐情况,进行评议,并将结果进行张榜公布。
(二)表彰授牌。
1、各村在公示后,对众无异议的农户上报镇党委、政府,经镇复查、审核合格后,由镇党委、人民政府予以发文命名并给予表彰和奖励。
2、镇党委、镇政府表彰命名的“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名单报区文明办,并对镇党委、政府命名的“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予以抽查,对创建评选及表彰授牌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精神文明考核内容。
(三)动态管理。
镇党委、政府对评选授牌的“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10月份由村支部、村委会组织复查,发现不合格者,镇党委、政府取消其荣誉称号。同时每年度都要新评选一批“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以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评选工作,在区文明办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镇党委、政府具体
承办,村两委具体实施。镇党委明确由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姚东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由镇党政综合办浮丽丽负责评选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工作,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督查工作。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组织指导各村搞好评选工作,确保评选不走过场,达到预期效果。
2、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开展“文明家庭”和“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是我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推进我镇农村精神文明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提高全镇农民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农民众努力成为“四有”新人;有利于动员广大农民众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创建优美环境和优良秩序,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利于密切党干关系,调整和改善社会人际关系,形成健康向上、生动活泼的社会风气;有利于准农村三个文明的结合点,在促进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把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落到千家万户。各村要从政治高度来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目的意义和现实作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过活动的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农村文明程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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